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监督抽检3家经营主体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2 15:48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4年7号
2024年3月,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对我县食品(含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其抽检信息及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表
序号 |
被抽检单位名称 |
抽检环节 |
抽样日期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 结论 |
抽检组织机构 |
抽检机构 |
1
|
怀化市辰溪博雅实验学校食堂 |
餐饮 |
2024-03-13 |
大青椒 |
农残(啶虫脒) |
不合格 |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 |
2 |
辰溪县孝坪镇家家乐商店 |
流通 |
2024-03-20 |
芒果 |
农残(吡唑醚菌酯) |
不合格 |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 |
3 |
辰溪县安坪镇爱购超市 |
流通 |
2024-03-21 |
姜 |
铅(以Pb计) |
不合格 |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 |
现将上述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食品的监督检验报告分别送达给当事人,并责令各当事人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分别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上述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见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表
序号 |
被抽检单位名称 |
食品名称 |
检验报告送达日期 |
调查及产品控制情况 |
当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
行政处罚日期 |
处罚情况 |
1
|
怀化市辰溪博雅实验学校食堂 |
大青椒 |
2024-04-15 |
2024年3月11日当事人从怀化鹤城区某蔬菜批发市场以1.4元/斤购进662斤大青椒,除以1.4元/斤进价卖给抽检公司6斤,其余均被学校食堂用于菜类加工,因食堂的用餐没有单独成本核算和计价,涉案大青椒货值金额无法计算,无违法所得。 |
对当事人餐饮服务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未索取查验该批次大青椒的农残留检测报告等文件。 |
2024-06-12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2 |
辰溪县孝坪镇家家乐商店 |
芒果 |
2024-02-06 |
2024年3月15日当事人从怀化市某水果批发市场以7元/公斤购进14公斤涉案芒果,除以13.96元/公斤卖给抽检机构2.5公斤,其余11.5公斤均以13.96元/公斤的价格销售出去,货值金额195元,即违法所得195元。 |
对当事人食品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未索取并留存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
2024-06-0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3 |
辰溪县安坪镇爱购超市 |
姜 |
2024-04-25 |
2024年3月19日当事人从怀化市某批发市场老杨生姜批发店以6元/公斤购进10公斤涉案食品-姜,除以11.96元/公斤卖给抽检机构2.53公斤,其余7.47公斤均以11.96元/公斤价格销售出去,货值金额119.6元,即违法所得119.6元。 |
对当事人食品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未索取并留存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
2024-06-03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