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湘财预(2023)343号]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08 16:07 信息来源: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0日,湖南省财政厅,为支持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8号)要求,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湘财预(2023)343号(动物防疫补助)。我县共分配金额73万元(其中: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38万元、强制免疫劳务补助31万元、强制免疫“先打后补”4万元)。现就本次资金具体使用做如下方案:

一、资金使用具体安排。

1、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38万元。此资金为专项资金。及时和县财政对接拨付到溆浦永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账户。

2、强制免疫劳务补助31万元。由23个乡镇根据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量制表上报劳务补助,由县级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核定。由纪委的至情互联网加监督省核。报县财政乡财事务中心打卡到每个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帐上。

3、强制免疫“先打后补”4万元。年初由规模养殖场在智慧兽医自行申报。购买合法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同时,做好免疫记录,年底在智慧兽医申请提交材料,由乡镇初审,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终审。合格后报县财政乡财事务中心打卡到账上。

二、资金使用监管。

我们将严格对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管理规定和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2023)63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辰溪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