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07 09:17 信息来源:辰溪县辰阳镇

辰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清查和村

(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5〕36 号)文件要求,结合辰阳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25年12月将启动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要求,全覆盖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贯彻有关法规政策的明确要求,也是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基层治理规范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二、时间安排

清查审计工作从2025年7月30日正式启动,2025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分阶段组织实施:8月中旬完成动员部署与人员培训;9月10日前完成全面清查审计;9月15日前完成审计报告编制;9月25日前完成结果公开与资料归档。在清查审计期间,要确保村(社区)财务正常往来不受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三、清查审计范围和对象

(一)清查审计范围。重点清查2020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20日的村(社区)财务管理情况,对涉及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体经济合同、村级违规举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可追溯至相关历史年度。

(二)清查审计对象。本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及财务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

四、主要内容

(一)村(社区)财务清查内容。一是村(社区)各项收支,包括投资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所有村集体收入,以及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公益支出、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详细核查各项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库存物资等;彻底清理债权债务,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二是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民主理财情况,包括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重点审查民主理财小组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理财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开展民主理财活动。三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7)92号)要求,全面规范公开村(社区)财务情况,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形式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同时,参照全国村级财务清理及2022-2025年“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三资”管理漏洞,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重点排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套取截流、侵占挪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问题。

(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一是审查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包括发包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签订是否规范、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约定;检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肢解拆分、违规分包转包、损公肥私等情况。二是检查政府拨款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私分等情况。三是详细审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集体资金的收支、保管、借贷等;全面核查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担保、处置及其他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低价发包、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严格审查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分配,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四是对村(居)民反映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重点审计,确保群众关切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村级风腐问题得到防范和遏制。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辰阳镇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

组      长:卢发瑞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向  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舒俊龙  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刘海燕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刘圣根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徐  龙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颜南南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曾昭凤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  铮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丽华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朱文浩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邓  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焫煊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  兰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杨  华、周海燕、李梦诗、黄  斌、郑桂玲、李元发、王  伟、张桂香、张鑫平、杨绍俊、方  明、瞿彩霞、陶  燕、刘  楠、米丽明、肖韫源、曾令解、张文龙、宋紫薇、孙剑敏、涂碧海、田  辉、包敦华、李昊颖、武心妍、兰梅花、米桂莲、瞿  佩、胡秋如、宋清洲、余  鹂、陈采霞、万里云、陈  军、曾  莉、钟  青、李  雅、舒晖荃、左  斌、罗友英、谢晚华

(二)强化分工协作。清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人大副主席罗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清查审计期间的统筹协调工作;财政所所长万里云负责清查审计的业务指导;镇纪委书记曾昭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清查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推进;清查审计小组人员分为四组,舒俊龙、郑铮、张焫煊、罗兰任小组组长,组员由各部门干部、包村(社区)干部组成,负责本组的清查审计工作;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颜南南同志负责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涉及信访事件的处置。

(三)注重工作方式。在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正式启动前,各村(社区)要对本届任期内的相关账目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并开展自查自纠。

(四)严肃工作纪律。清查审计工作纳入村(社区)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范畴。清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镇纪委,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追责问责,违法问题提级监督,依法依规处理。对因工作敷衍了事、清查审计不认真负责、处理问题不彻底,造成群众上访和重大不良影响的,严格按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程序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中旬)。组建辰阳镇清查审计队伍,开展审计清查业务培训,印发清查审计方案。清查审计小组人员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  长:舒俊龙

副组长:刘海燕、刘圣根、赵丽华、朱文浩

组员:杨  华、周海燕、李梦诗、黄  斌、郑桂玲、李元发、王  伟、张桂香、张鑫平、杨绍俊、方  明

负责村(社区):颜家人村、周家人村、大坪村、沙坪村、长冲村

第二组:组长:郑  铮

副组长:曾昭凤、邓  捷、张焫煊

组员:张鑫平、瞿彩霞、陶  燕、刘  楠、米丽明、肖韫源、曾令解、张文龙、宋紫薇、孙剑敏、涂碧海

负责村(社区):张家溜村、军屯村、桐湾溪村、锦岩村、陆家湾村

第三组:组长:张焫煊

副组长:舒俊龙、徐  龙、李焕其

组员:田  辉、包敦华、李昊颖、宋紫薇、武心妍、兰梅花、米桂莲、瞿  佩、郑桂玲、胡秋如、宋清洲、余  鹂

负责村(社区):王家坪村、柘坪村、六弓塘村、泡潭村、大洑潭村、桑木桥村

第四组:组长:罗  兰

副组长:赵丽华、曾昭凤、颜南南、郑  铮

组员:陈采霞、万里云、陈  军、曾  莉、钟  青、李  雅、舒晖荃、左  斌、陶  燕、罗友英、谢晚华

负责村(社区):东星社区、龙头井社区、柳树湾社区、奎星阁社区、丹山社区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清查审计(9月10日前)。采取送达审计和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统一收齐各村(居)委会会计资料,集中在乡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居)委会,审计人员必须进驻实施就地审计。对经济规模较大、群众要求较强的村(社区),可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清查审计工作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成员应当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公正透明。对村委会及村级组织成员的清查审计工作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2015年6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省长令第274号颁布)的规定执行。

2.出具结果报告(9月15日前)。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充分听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的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出具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财务清查结果和各村(社区)组织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乡镇主要负责人、清查审计组组长或清查审计机构负责人在结果报告上签字。对村(社区)历年遗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经济问题,安排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结果报告。

3.公开结果报告(9月30日前)。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15天内,由乡镇负责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向全体村(居)民(代表)会议公布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现代信息手段,利用QQ、微信、公众号等向在外务工人员进行公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疑问,维护保障成员的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4.及时建档备案(9月25日前)。及时收集整理清查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工作台账、会议记录、群众意见及处理情况等相关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入档保存、专柜保管,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规范。由镇财政所负责,将清查审计资料收集归档永久保存。

(三)全面总结阶段(9月25日9月30日)。总结清查审计工作,对整体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重要线索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下一步解决措施,为新一轮换届做好准备。9月30日前,分村(社区)将清查审计结果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辰溪县辰阳镇委员会      辰溪县辰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