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辰溪同洲大药房双溪口分店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8-11 17:22 信息来源:辰溪县医疗保障局

该药店存在违规销售回流药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5.5元,根据2025年《辰溪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第七款规定,对该药店做出如下处理:1、除退缴本金外再支付30%违约金,共计7.65元;2、责令该药店开展深刻自查自纠,自查情况存档备查。




辰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