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汛期灾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11 15:33 信息来源: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汛期灾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汛期灾后重建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根据《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各行业领域汛期灾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的通知》(怀安委发〔2024〕13号)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辰安〔2024〕12号)《关于切实加强灾后安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辰安办函〔2024〕49号)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汛期灾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风险防范化解,树牢“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好全覆盖排查、全领域整改、全过程执法,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市政基础设施
检查城市道路是否存在塌陷、裂缝、积水等问题,桥梁是否存在结构损坏、栏杆缺失等安全隐患。排查排水管道是否畅通,井盖是否缺失、损坏,排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查看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短路等危险。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维护中心)
2、建筑物玻璃幕墙和户外广告方面。
对建筑物玻璃幕墙排查,玻璃幕墙密封胶是否老化、渗水、玻璃破损、脱落等现象,存在落物风险。检查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结构是否稳固,是否存在锈蚀、破损、脱落等情况。核实广告牌的电气设备是否安全,电线是否老化、裸露。责任单位:(市政执法中队)
3、垃圾处理设施
对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发电站等设施进行检查,查看坝体是否稳定,渗滤液处理是否达标,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排查垃圾转运站、收集点的房屋结构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责任单位:(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4、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
检查公园、广场内的游乐设施、健身器材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查看绿地内的树木是否倒伏,边坡是否稳定。责任单位:(园林绿化所、市政建设维护中心)
三、时间安排
(一)行动发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7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要结合汛期灾后工作实际,细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明确重大风险、危险源,向企业公示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7月27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灾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地毯式排查,原则上边排查边整治整改,对普遍存在的面上问题要形成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三)总结提炼阶段(7月28日至7月30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治,并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进行总结,将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政策制度,推动构建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汛期灾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亲力亲为,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确保工作开展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整治,提升本质安全。局属各股室、各单位结合治本攻坚三年重大和安全守底行动,学好用好51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八项机制”,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控重大风险,推动企业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属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行动务实。行动中,局工作领导小组将“四不两直”开展督查检查,凡发现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排查整治不深不细走过场、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查处的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