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谢伯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10:56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辰政人〔2024〕3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谢伯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谢伯圣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张军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方小华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邓云兵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唐琳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刘云韬、陈荣娥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舒俊龙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文体平同志任县数据局局长(兼);

郭泽华同志任县文物局局长(兼);

免去翟祖兴同志的县原种场场长职务。

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县乡村振兴局,原县乡村振兴局县管职务职级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县自然资源局不再保留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局牌子、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再保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其县管职务职级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撤销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宗教执法大队等3支行政执法队伍,其县管职务职级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