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5-07-16 15:35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围绕“五新四城”发展战略,做好“港产城旅”四篇文章,务实奋斗,锐意进取,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民生实事等工作,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持续向好的良好发展局面。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定就业保民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1-5月,全县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4%,城镇登记失业率0.49%,均低于市定控制目标。一是城乡就业稳中有增。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63人,完成年度任务(3900人)的52.9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716人,完成度任务(4300人)的86.42%;帮扶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21人,完成年度任务(1730人)的41.68%;帮扶就业困难人员289人实现就业,完成年度任务(590人)的48.98%;存续和新认定就业见习基地34家,募集见习岗位671个,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见习72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笔1255万元,扶持创业24人,带动就业168人(其中个贷10笔255万元,小微企业3笔100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500万元)的50.20%。二是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举办各类招聘活动。线上,依托县融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招聘专栏,发布岗位信息142次;线下举办招聘会43场,其中大型综合性招聘会1场,专场招聘会4场,如高校毕生生专场招聘会、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68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2900余人。开展技能培训690人,完成年度任务(940人)的71.21%,创业培训260人,完成年度任务(530人)的49.06%。同时,加强职业指导,为求职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强化保障惠民生,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推进社保扩面征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保缴费。1-5月,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0754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163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04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680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55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195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累计征缴社会保险基金1.8064亿元。二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1-5月,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2次,查处违规行为5起,追回违规资金2.12万元。通过加强监管,有效维护了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构建和谐维稳定,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欠薪风险大排查工作专项行动,经各行业主管部门排查,累计上报问题16起,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1起,共涉及1411人3308.01万元。二是妥善处理欠薪案件。1-5月,共受理各类欠薪案件28件(其中国务院欠薪平台16件,线下投诉案件12件),已办结案件28件,案件办结率达100%。共为100名农民工追回薪资82.81万元。三是及处置巡视组移交案件。中央巡视组交办涉及欠薪信访件四批次8件(其中4件反映同一项目同一劳务分包欠薪,归并后实际为5件),已办结3件、基本办结1件,正在办理4件(实际为1件,均为“三校合一”项目欠薪问题)。教育、人社已联合制发书面公函,责成项目总承包单位来辰协商处理信访人反映的欠薪问题,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调解仲裁制度,提高调解仲裁效能。1-5月,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件,结案11件,结案率达到100%。其中不予立案2件,立案受理9件,裁决处理3件,调解处理6件,调解成功率66.67%。通过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工作机制,人事管理规范。1-5月,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能职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一是聘用管理规范有序。共办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入编107人、流动调配32人、退休115人、抚恤金和丧葬费核定75人、确认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13人。二是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持续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1人,停发、追缴涉嫌吃空饷人员工资福利待遇0.5万元,按程序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备案手续49人,扣发长期病假人员病假工资36人25万元。三是晋升招聘平稳推进。按照《辰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完成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拟晋升人员的审核和聘任等工作(拟晋升八级职员6人、七级职员33人、六级职员13人),并按程序已报至县委组织部审批;计划于7月中旬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全县计划招聘岗位88个。

(五)突出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1-5月,全县33999名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31004人,就业率91.19%。一是就业帮扶扎实开展。对具备劳动能力但未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累计提供“311”就业服务次数32040人次(其中岗位信息24421人次、职业指导7326人次、职业培训信息293人次),提供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手机短信推送服务2763人次,印制《辰溪县内企业用工信息手册》15000余份,实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就业援助服务全覆盖。二是帮扶车间稳中有增。存续和新增认定就业帮扶车间35家,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2005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381人),实现“两个稳中有增”目标。三是兜底安置保证增收。由人社部门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共安置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稳定就业1198人,发放岗位补贴534.47万元。

(六)围绕中心工作,抓好民生实事。紧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一是民生实事全面推进。牵头实施全县“民生补短提质攻坚”,强化工作调度,承担的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23件54项,其中省级10件34项、市级9件12项、县级4件8项。截至5月底,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项,达到序时进度43项,未达序时进度4项。二是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第一季度主要经济考核指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1119万元,增速5.1%;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为165.52元/人·月,与市下文要求本年度待遇水平180元/月还有14.48元/月的差距。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就业市场对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我县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难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部分劳动者的就业观念陈旧,对一些新兴产业和岗位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较低,导致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社会保障压力较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同时,部分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识不强,存在应保未保、断保等现象,影响了社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此外,社保制度改革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等,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根治欠薪维稳压力大。受经济下行和债务等因素影响,政府、国企和社会投资等项目建设均存在资金短缺现象,导致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面临较大压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任重道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持续跟踪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加强岗位开发和就业服务。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机制,提高招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创业培训、项目推介等一站式服务,激发创业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持续推进社保扩面征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扩大社保覆盖范围。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 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确保应保尽保。同时,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管理,提高征缴效率,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二是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等工作。加强对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做好政策衔接和配套措施制定,确保改革平稳实施。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健全社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四是跟进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根据省、市工作安排,持续开展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我县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三)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用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调解仲裁制度,提高调解仲裁效能。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