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9:38 信息来源:辰溪县司法局

辰溪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编制辰溪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辰溪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745-52228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辰溪县司法局工作动态发布信息52条,通知公告16条,人事信息4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1条,矫务监督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理1件(转2025年度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局机关内部各股室在规定时间内向局办公室提供按规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局办公室收集汇总、校核文字、初审内容。常规性工作经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事项经局长审核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确保人民群众的权利及知情权得到有效行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辰溪县司法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抓、分管信息公开副局长具体抓、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制度,局党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和紧急情况,每月的工作例会,局办公室汇报政务信息公务工作。2024年度,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今年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继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完善《辰溪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监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024年,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存在快到时限时再急忙报。

2.信息公开的数量不多、范围过小。主动公开的主要是股室履行职责的工作类信息,对群众需要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公开较少。

(二)改进措施

1.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明确办公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整理需要公开的内容,按时间节点收集公开内容,确保按时公开。

2.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到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按要求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