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
发布时间:2024-09-25 14:39 信息来源:辰溪县潭湾镇
关于调整2024年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
一、领导分工
吕叔华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重点联系党建、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镇党委安全第一责任人。
陈 卓 党委副书记、镇 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重点项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财税工作。负责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镇政府安全第一责任人。
朱作晓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分管政协、经济发展办、生态办、统战、旅游、民族、宗教、金融、改厕、集体经济、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教育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鹿兆雨 党委副书记(挂职)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分管镇村规划、用地审批、税收、自建房、自然资源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杨文国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人大和工会工作。分管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未保、反邪教、辰浦公路建设协调及平安办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孙叙刚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武装工作。分管退伍军人、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快递物流、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及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余朦莎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工作。分管办公室、后勤、内务、行政审批、民生实事、统计、扫黄打非、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广播、网络通讯及党政办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余汶桀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机、林业、水利、畜牧、保险、移民、土地确权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谢娇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负责组织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人大工作。分管绩效考核、人事、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科协、老干及党建办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罗齐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作风建设、考勤、巡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王汉鑫 副镇长
分管民政、残联、社保、电力、科技、卫生健康、医保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王璐瑶 副镇长
分管财贸、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交通、企业、招商引资及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及安全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负责人及职责
1.党政办公室:谢培。
职 责:负责党政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权限内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大厅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等。
2.党建办公室:谢昱萱。
职 责: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政工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驻)机构人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战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相关工作等。
3.经济发展办公室:刘嘉菲。
职 责: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市场服务、市容市貌管理、交通运输、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科技科普、统计等相关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4.生态办公室:李朱杰。
职 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按照职责权限,承担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负责督促属地内企业落实水体、土壤、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宣传指导村民采用生态环保的种植、养殖等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承担属地内农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承担属地内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属地内污染源现场、生态功能区检查,承担或配合落实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承担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唐楚欣。
职 责: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推进社会治安整治、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职责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滕云。
职 责: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维权、工伤失业、劳动争议、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保障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刘圣宏。
职 责:为乡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农技、农机、水利、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林业等方面技术宣传推广应用与指导;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实施、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以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林区生态建设及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农民减负监督管理;承担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房屋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机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站:胡启文。
职 责:为乡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经费发放、走访慰问、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服务,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户籍关系、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孙益红。
职 责:为乡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授权,以乡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及其他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方面违法活动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向上报告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据授权办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组织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