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潭湾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3 15:50 信息来源:辰溪县潭湾镇
潭政发〔2026〕20号
关于印发《潭湾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潭湾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潭湾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潭湾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落实各项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镇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暑期游泳等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1.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2.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3.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日天天讲,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反复讲。通过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漏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好防溺水主题班(队)会、为每个班级配备宣传挂图、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4.建立长效机制。①各村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坑、水塘等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和救生圈、“一竿一绳”等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及值守。②各村、学校要在暑假期间开展安全家访活动,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要突出抓好各类考试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③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三、实施步骤
1.各村、学校和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对预防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各村对辖区内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危险河道、溪流、山塘、水库(大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逐个明确责任人。
3.镇根据排查情况绘制的防溺水危险水域分布图,各村对辖区内危险水域进行管控,在每个点位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设立警示牌,按区域责任人对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做好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委会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或镇直属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