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雷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5 15:25 信息来源:辰溪县潭湾镇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
行为“雷霆”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决策部署,根据辰溪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雷霆”行动方案》(辰应安办函〔2026〕97号)要求,结合潭湾镇实际,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雷霆”行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打击烟花爆竹行业非法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我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风险应对措施,厘清烟花爆竹“打非”职责,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压实“打非治违” 主体责任、排查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包村、包户、包人”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包村按潭发〔2026〕16号文件执行,推动网格化管理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把“打非治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岗位、具体人员。通过全覆盖排查整治,严肃执法监督,强化追责问责,扣紧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烟花爆竹行业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和措施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1.配合公安部门管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氯酸钾、高氯酸钾、硝酸钾、硝酸钡、铝粉、铝镁合金粉等)流向,严防流入我镇用于非法生产,重点排查辖区内相关采购、使用单位。
2.紧盯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等重点区域,聚焦出租房屋、农村自建房、封闭式院落、养殖场、闲置厂房、废弃仓库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排查。
3.重点管控有非法生产前科、关闭退出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退出零售经营者等重点人员,建立台账、定期回访、动态管控。
(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
1.从严查处无证无照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严查批发企业向无证经营者供货,零售店向南杂店、超市、小卖部供应烟花爆竹产品再出售。
2.严厉打击合法场所以外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流动售卖烟花爆竹行为。
3.建立重点人员、场所管控名单,将原零售店退出经营者、因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理的相关人员纳入管控名单,定期跟踪督导。
4.配合县级部门全面排查清理线上销售、线上引流线下交易烟花爆竹行为。
(三)严厉打击非法运输
配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严查非危货车辆、无资质人员、无证运输、一证多运、证货不符等行为,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车、面包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违规收寄烟花爆竹。
(四)严厉打击非法燃放
配合公安部门严查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违规燃放作业行为。配合县级部门排查清理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的违规烟花爆竹内容信息。
(五)严查产品质量安全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查不符合国标、超药量、假大空、超标违禁等质量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六)强化宣传教育。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村村响、宣传车、微信群、宣传栏、宣传车、横幅、入户走访等方式,全覆盖宣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危害、法律后果及典型案例。
2.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传到村、到户、到企业、到经营户,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3.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广泛张贴通告、设立举报公示牌、推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提供各类非法违法线索,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打非”工作格局。
(七)发动群众重奖举报。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经查实的,按规定及时兑现奖励。辰溪县举报电话:0745-5323231, 潭湾镇举报电话:0745-5214523(镇党政办),在各村(社区)公示栏、人员密集场所张贴举报信息,确保家喻户晓。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即日起至2026年8月底,后续转入常态化排查整治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9日)。
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任务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压实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包村、包户、包人”工作机制.
(二)“雷霆”行动阶段(5月30日起至7月31日)
全面排查要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明确排查内容,结合实际制订辖区全覆盖排查任务分解表,
1.组织辖区内批发企业、零售店、重点人员签订保证不参与非法违法活动承诺书,并报镇应办存档。
2.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不留死角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3.每日排查情况及时上报,网格员、村组、包村干部、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要对排查结果作出承诺并签字背书,各村(社区)每日11:00前上报镇专班,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县专班。
(三)暗访督导阶段(5月30日起至8月31日)。
成立专班对排查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村(社区)部署、宣传、排查等情况,发现搞形式主义、排查不彻底走过场、整治不严不实等情况,严肃通报、约谈、追责,严格落实省、市、县追责问责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潭湾镇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雷霆”专项行动专班,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应急、政法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应急办、经济发展办、生态办、派出所、市监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等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由分管应急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主任,抽调相关骨干力量集中办公。
(二)全面排查整治。
充分研判全镇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建立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档案,逐一登记造册,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清查,做到不漏一处、一漏一屋。对重点区域、场所要多轮排查,常态化排查,让非法违法无处藏身。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斩断非法产品流通链条。对发现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立即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切实做到有线索必查,一查到底。
(三)加强宣传引导。
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讲解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危害性、违法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广播、微信、短视频、宣传栏、横幅、村村响、大喇叭等载体,滚动发布警示信息、典型案例。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曝光,以案释法,形成强大舆论震慑。
对严查排查整治走过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致使非法违法行为存在,被群众举报、上级督查发现的,依法从严追究属地相关领导责任。对公职人员充当非法违法“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彻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镇纪委、镇专班将对工作部署不力、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约谈、警示曝光。
潭湾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