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3 10:25 信息来源:辰溪县潭湾镇

潭政发〔2025〕25号

关于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的通知

镇直机关、各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改善我镇河道生态环境,营造全民参与河道治理与保护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人成为河流保护的行动者,绿色生活方式的践行者,提高河道保洁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河畅、水净”的水生态环境,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河道内垃圾、漂浮物,有效遏制河道污染,增强全镇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全镇群众保护山川河流、热爱大自然的自觉性,确保全镇河道环境整洁,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镇组织的巡河、河道保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实现河道环境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行动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包括沅水、辰水河道、村级河道、山塘水库等。

三、行动时间

2025年6月20日—6月30日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6月20日-6月22日)

1. 成立潭湾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书记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2. 召开全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部署专项行动任务,明确各部门、各村职责分工。

3. 利用横幅、电子滚动屏幕、村村响、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保洁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6月23日-6月28日)

1. 全面排查: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排查,详细记录河道垃圾、漂浮物、乱堆乱放杂物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

2. 清理整治: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清理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各村组织民间河长、保洁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对河道内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对河道两岸乱堆乱放杂物进行集中清运,确保河道无垃圾漂浮物、无杂物堆积。对于一些难以清理的垃圾和障碍物,协调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3. 规范管理: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巡查制度,定期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完善河道保洁人员考核机制,明确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6月29日-6月30日)

1. 自查自纠:各村对本次河道保洁专项行动进行自查自纠,对清理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 检查验收:由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河道垃圾清理情况、河道两岸环境整治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等。对验收不合格的村,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

1. 完善长效机制:在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各村在河道保洁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大对河道保洁工作的投入,保障保洁人员经费和设备设施,提高河道保洁工作水平。

2.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河道保洁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破坏河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

3. 强化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河道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志愿者活动等形式,普及河道保护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参与河道保护工作。


潭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