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1 11:53 信息来源: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

苏发〔2026〕8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中央、省、市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

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各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常态化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度中央、省、市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我乡实际,现将2025年度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苏木溪瑶族乡委员会

苏木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

2025年度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2025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怀化市《2025年度中央、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整改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抓好中央、省、市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一体推进巡视巡察、考核督查、暗访调研等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全面梳理、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进入常态化帮扶阶段,我县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帮扶成效持续巩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中央、省、市考核评估反馈和县自查发现面上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整改,共梳理出5个层面22个问题,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中央考核评估指出的问题和短板弱项

1.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存在应纳未纳问题。专家核查发现,抽查某县存在1户应纳未纳。该县某一般农户,家中2口人,户主75岁,瘫痪在床,无劳动能力且需要他人全程照料,无医疗支出,享有低保;儿子,31岁,具有完全劳动能力,因照料父亲无法外出务工。入户核查发现,2025年该户除重度残疾补贴1200元/年、低保补贴5400元/年、养老金1500元/年和土地流转费1000元/年外无其他收入,人均收入不足5000元,远远低于当地8700元/人监测线,尽管堂姐每年给予2000-3000元的现金帮助与衣物,仍存在因病、因收入不稳的返贫致贫风险,但截至核查时点仍未纳入。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测排查。严格落实“一户一画像、一户一套餐”工作要求,围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稳定达标、各项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坚持做好日常动态排查,防止出现“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纳入不及时现象。二是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常态化开展农业农村、民政、医保、教育、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定期收集比对农村低收入人口、新增低保、新增特困、新增孤儿(含事实孤儿)、重病大病、残疾人口等信息,及时进行风险预警。三是压实乡村主体责任。在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管理平台每月推送的返贫致贫风险线索基础上,督促乡村紧盯新申请整户低保、新增特困、新增孤儿(含事实孤儿)、新申请一二级重度残疾、家庭唯一住房是危房、家庭刚性支出负担重等重点人群,加强常态化走访排查,及时对重点人群开展综合研判识别,确保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应纳尽纳,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四是开展工作落实抽查。通过线上研判、电话调查、暗访调研等方式,每月对乡、村级的风险预警核实处理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复核,每半年对帮扶成效评估工作落实抽查,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精准性和风险消除真实性等进行抽查,推动形成工作闭环,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整改目标:确保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2.部分监测对象纳入不及时。专家核查发现,入户核查某县2025年新纳入的33户监测对象,有3户从风险发现到纳入时间均超过7个月,存在纳入不及时。如,某监测户,家中2口人,其中:户主49岁,二级残疾,2024年4月突发中风,另有一名学龄儿童。户主原先承担护林员公益岗,工资约1万元/年,发展养殖业(养鸡10余只)和种植业(1亩地);中风后不再领取护林员工资,失去主要收入来源,产业发展能力明显受挫,2025年主要依靠产业奖补获得2000元。中风后持续产生医疗支出,村干部表示一直关注其病情,并在2024年10月将其纳入低保,但直到11月村里收到预警信息才开始识别纳入,到2025年1月将其正式纳入监测,从出现风险到收到预警信息超过7个月,到纳入监测超过9个月。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快速响应机制。构建“线上数据比对+线下干部排查”、“面上宣传引导+点上精准研判”的识别纳入机制,抓实乡镇、村日常排查和集中研判。对省平台每月向乡、村推送的预警线索,15天内完成核实处理。对农户自主申报和干部排查反馈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入户核实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纳入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强化预警信息处置跟踪。对省平台风险预警核实处置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通过省平台工作落实抽查功能,对预警信息的接收、交办、入户核查、研判认定、审批纳入等各环节进行抽查,实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预警信息逾期处理情况,确保预警信息“条条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分级召开业务工作培训会,聚焦风险线索快速响应、家庭收入精准核算、“三保障”状况科学评估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快速识别和精准研判能力。四是强化精准帮扶。综合考虑返贫致贫风险、家庭收入、刚性支出、自身应对能力、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对监测对象实行“绿、黄、橙”三色管理。每半年对监测对象开展一次帮扶成效评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强化“一户一策”精准帮扶。

整改目标:确保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及时纳入,提高监测帮扶效能。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3.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不精准。专家核查发现,抽查2县享受公益性岗位的78户农户(1县38户,1县40户)中,35户(占比44.9%,其中1县21户、1县14户)有完全劳动力且无弱劳动力(含2户低保户),22户(占比29.5%,其中1县14户、1县8户)有2个及以上的完全劳动力且无弱劳动力;在仅有弱劳动力的82户脱贫户或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县43户,1县39户)中,只有12户(占比14.6%)享受公益性岗位(1县4户,1县8户)。实地核查也发现,部分农户对公益性岗位有较强需求,但由于对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不了解,导致未能及时享受该政策。如,某监测户,单人户,2024年7月因病纳入监测,属于弱劳动力,人均收入不足8000元,每年去市医院做3次护理,支出约6000元。该户表示,自己一直想干公益性岗位但未获得。同村某脱贫户,家中7口人,尽管家中存在弱劳动力和学龄儿童,但家中有2个外出务工劳动力,且自主发展产业,入户核算家庭人均收入近2万元,户主妻子连续两年享受公益性岗位(护林员),公益性岗位需求明显弱于前户。

整改措施:一是精准识别对象,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规定,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综合运用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手段,精准认定人员身份与就业状况,确保“人岗相适、精准安置”,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坚决予以清退。二是规范选聘流程,严把“程序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托村务公开栏、村民微信群、应急广播、入户宣讲等多元渠道,广泛宣传公益性岗位的类型、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及办理流程。针对低收入、弱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政策解读,帮助其充分了解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严格落实就业困难认定、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备案等规定程序,同步做好岗位招聘、人员聘用、补贴发放等各环节的公示工作。细化选聘标准和评分细则,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全程留痕,确保选聘过程阳光透明。三是强化动态管理,严把“出口关”。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核查在岗履职情况,并加强跨部门数据推送与信息比对。对因家庭状况或自身条件变化不再适配岗位需求的人员,以及存在顶岗、脱岗或不履职尽责等情形的,及时予以调整退出,同时做好新进人员的补充衔接,确保工作连续稳定不断档。

整改目标:公益性岗位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4.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账账不符。综合核查发现,某县帮扶产业项目已开展“四个一批”分类管理,经实地查看村级台账显示一个村应为4个,另一村应为3个。但查阅县级汇总管理台账显示,两个村纳入“四个一批”管理项目各2个,县级汇总管理台账与村级管理台账不相符。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回头看。压实乡、村级整改责任,逐项目核对“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台账信息,对发现的台账不一致、数据不准确问题立即核实修正,确保台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日常实地抽查和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对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情况及时提醒,督促纠正。

整改目标:全乡各级“四个一批”管理台账实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二)省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弱项

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地区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存在改造对象认定程序不规范、质量安全指导不到位、档案信息填写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从严规范危改对象认定,全面复核改造农户,严格执行评议公示、逐级审核流程,坚决杜绝违规申报现象。二是强化建房质量全过程监管,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口,质量不达标不予拨付补助资金。三是补齐完善一户一档资料,统一档案整理标准,确保纸质档案与系统信息完整规范。四是压实三级工作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和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从严追责问责,持续提升危房改造工作质效。

整改目标:确保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2.“三帮一”(一名教师、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劝返复学工作落实有偏差。某地“三帮一”劝返成员组成无街道或村(社区)干部,责任多由学校教师或班主任承担,最终变成“二帮一”甚至“一帮一”。

整改措施:一是乡直相关各部门,每学期开学前后及入学一月内开展三次集中入户排查,建立乡、村台账并每月更新,完善学生异动、缺勤、厌学苗头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预警机制,从源头杜绝辍学风险。二是由乡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成立“三帮一”帮扶专班,逐人落实乡干部、村干部、教师和监护人全员配齐的帮扶小组,纠正以往仅教师“一帮一”的问题;明确村全程参与走访劝返,杜绝挂名缺位;并组织乡、学校对重点学生监护人开展集中谈话和法治宣教,签订监护责任书,压实家长法定送学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双线七长”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统一使用《“三帮一”劝返复学工作手册》规范台账闭环管理,复学学生一周内制定“一生一策”安置方案并每月跟踪评估;四是由乡纪委开展“四不两直”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约谈通报和追责,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各学校配齐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并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确保控辍保学工作闭环推进、取得实效。

整改目标:持续完善全乡“五类”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动态监测机制,严格落实“三帮一”劝返复学工作制度,切实推动控辍保学工作常态长效。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3.个别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不到位。某县脱贫户反映慢性病签约服务今年上门服务3次,不达标;某县监测对象患有糖尿病两年之久,但未落实慢病随访服务。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在做“实”上下功夫。家庭医生签约不能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指标任务,而是要在做实方面下功夫,在全面完成2026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民生实事项目指标基础上,聚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对象、需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围绕“五类”慢病等重点慢性病,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微信群制度和社区嵌入式服务新模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强化签约服务质量管控。充分依托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和“家医湘约”湖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对全乡签约服务履约情况和重点慢性病管理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对签约时效已过期和季度到期未随访人员信息及时推送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签约服务提质增效。

整改目标:实现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重点慢性病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应管尽管。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4.部分山区农村季节性缺水较为严重。某县某村组地势较高、居住分散,全组共110人,饮水以分散供水为主,水源多为浅层井,旱季水井出水量少,在春节期间无法满足群众用水需求,需拉水送水。

整改措施:一是重点解决农村季节性缺水问题。对全乡安全饮水保障问题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逐村精准掌握农村饮水安全状况,重点排查高山片区存在季节性缺水等突出问题,形成季节性缺水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清单,通过多渠道寻找补充水源,拟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饮水难题。二是持续推进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建设。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持续开展农村安全供水工程巩固提升建设,扎实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网延伸覆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三是加强农村供水问题的就地处置。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畅通 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网络舆情、监督举报电话等各种渠道发现的涉水问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实现对农村供水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不断提高群众供水满意度,让农村居民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整改目标:全乡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5.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地方帮扶资产底数不清,部分帮扶项目资产未纳入系统管理,资产在系统中重复登记;部分帮扶项目存在资产登记类别错误、未及时明确权属。有的地方帮扶资产闲置问题突出,部分公益性帮扶资产管护责任不清、后续维护资金不到位造成闲置;帮扶产业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难以实现稳定收益导致建成后闲置。有的地方帮扶资产效益欠佳,部分乡村集体自营的经营性帮扶资产,由于产业散小、人才缺乏、抗风险能力弱,造成资产亏损;部分经营性帮扶资产,由于项目投入较大、租金较少等原因,回报率普遍偏低;部分乡村委托入股的经营性资产,利益联结机制松散,分红不稳定,帮扶资金本金存在损失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帮扶项目资产“回头看”。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及自查发现问题,持续开展帮扶项目资产“回头看”,并建立乡、村三级完整的资产台账。二是加强帮扶资产信息数据管理。依托上级下发的全国一体化管理系统异常数据,对重复登记、分类不准等问题集中整治。加强日常管理,每半年常态化开展一次新增资产认定,及时纳入台账。三是健全资产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及操作指南,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分红不到位、本金存在风险的经营性资产,通过催收或行政、司法程序等方式追偿,挂单销号。对闲置公益性帮扶资产,查明原因、落实管护、实现有效利用。四是扎实推进经营性资产提质增效。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建立健全经营性资产分类管理台账,动态优化巩固、提升、盘活、调整分类处置方案。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实地调查、研判,把脉问症,对盘活、调整类项目做到“一项目一方案”,争取今年底盘活、调整类项目完成分类处置60%以上。五是加强帮扶产业项目前期谋划论证。规范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强化帮扶项目入库前期谋划论证。在项目入库时,明确项目运营方案和防止返贫致贫利益联结机制。对投资额较大的帮扶项目,上报上级部门进行提级综合论证。

整改目标:全乡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6.“311”就业服务精细度有待提升。部分地区存在就业帮扶台账不够完善、就业帮扶信息不够准确、提供有效就业服务不够及时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将精准识别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需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雨露计划”毕业生、返乡回流人员等务工情况电子台账(包含有无就业意愿、有无培训意愿)、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花名册按月提供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其中未在岗且有就业意愿的帮扶对象提供“311”就业服务,即每年至少提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培训信息和1次职业指导;常态化面向帮扶对象提供岗位信息,对有培训意愿的帮扶对象提供培训信息,并强化针对性技能培训。二是分类施策提供针对性服务。改变过去“简单推送岗位”的做法,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统筹推进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有序衔接。对有技能但缺乏信息渠道的,重点推荐适配岗位;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优先安排技能培训;对年龄偏大、家庭情况特殊的,开发合适的托底岗位。邀请人力资源专家参与职业指导活动,通过面对面沟通提升对接实效。同时,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乡村车间稳岗补贴、一次性交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稳岗就业政策。三是跟踪帮扶形成工作闭环。对接受服务的对象,安排专人负责后续回访,及时掌握就业进展、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初次推荐未成功的,一周内重新匹配岗位;对已上岗的,一月内回访稳岗情况。每次服务均做好记录,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同步分析服务中的不足,动态调整工作方法,切实把就业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

整改目标:落实常态化就业帮扶工作要求,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围绕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两个方向,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尽快充分就业。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7.易地搬迁安置点管理不到位。某安置区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公共区域乱拉乱挂,不仅影响环境,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某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齐全,无消防水栓等消防设施,无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整改措施:一是集中整治安置区人居环境。重点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生产杂物,全面清除拆迁遗留的建筑废料;规范整治公共区域乱拉乱挂的电线,整治公共区域私设晾衣绳等行为,统一规划晾晒区。健全保洁机制,推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加强文明卫生宣传引导,推动搬迁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二是深入排查整治安置区安全隐患。对安置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地质灾害、房屋质量、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消防栓无水、灭火器过期,逃生通道堵塞,以及公共设施老化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管理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培训,切实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整改目标: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易地搬迁安置区管理体系,实现安置区环境整洁有序、安全保障有力、管理规范到位、服务便民高效,全面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质量。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8.驻村帮扶工作有待加强。有的驻村干部对村情和政策不熟悉,某县某驻村工作队队长不清楚本村有多少脱贫户监测户,答不出来监测户家里的基本情况;某县某驻村工作队员对基本帮扶政策不熟悉,对监测户纳入、消除程序不清楚。

整改措施:一是动态调整优化驻村干部。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及时调整驻村干部。严把人选标准,把政治思想过硬、工作能力突出、安心在基层工作的年轻同志选出来、派下去。所选派的干部胜任不了工作的,由后盾单位分管领导接替。二是强化驻村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驻村工作队“一周住四晚干五天”和离村离岗报备制度。常态化开展驻村工作督导检查,对失职失责、工作不力、群众认可度低的驻村干部及时召回调整。三是提升驻村干部业务能力。7月底前对全乡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开展集中培训。对标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及时制定、下发工作提示。四是开展全面走访。对所在村级所有监测对象走访1次,对全家长期外出的农户,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到位。要通过微信、短信、公示栏等形式公开个人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联系。五是压紧压实驻村工作各方责任。坚持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落实好各级驻村办服务管理责任、派出单位跟踪管理责任、乡党委具体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调研指导、督导检查;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要每半年至少到村调研指导1次,分管负责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要经常到村指导、推进工作,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谈心谈话,与乡村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全面掌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履职情况。领导班子要每半年听取1次驻村工作情况汇报。六是健全驻村帮扶考核激励机制。完善驻村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聘职称,充分激发驻村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整改目标:帮助广大驻村干部提升政策水平、帮扶能力、工作作风,推动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9.资金超范围使用。中央对衔接资金的使用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但部分市县在政策理解层面存在不足,导致资金超范围使用情况偶有发生。如,2025年省级抽查结果显示,某县将衔接资金用于化解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某县将2025年度资金用于清偿过往年度欠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湖南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组织村书记进行集中学习,把好项目入库关,从源头杜绝超范围使用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问题。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实地调研、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三是提升资金效益。完善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管理,防范资金超范围使用等突出问题,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整改目标:全面提升帮扶资金使用监管能力,实现资金拨付和后续监管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帮扶资金的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益。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三)省考核反馈怀化市具体问题

1.监测对象识别不及时。有的地方农户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省平台已发出预警,数月后才纳入监测范围。

整改措施:一是织密监测网络。落实“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三位一体的监测机制,压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发挥好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结对帮扶干部等基层力量,确保风险隐患第一时间被发现。二是规范处置线索。对省平台推送的返贫致贫风险线索、农户主动申请以及基层排查自行发现的风险点,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县、乡、村三级核处时间控制在15天以内,确保响应及时、处置高效。三是持续动态跟踪。对基层核实后研判暂不符合纳入条件但存在潜在风险的农户,实行动态跟踪,按月定期回访,一旦发现风险升级或新发致贫返贫因素,立即重新启动纳入程序,杜绝因跟踪断档导致迟纳漏纳。四是强化过程抽查核验。结合日常督查调研,建立“线上抽查+线下入户”的双线核验机制。线上每月从省平台按比例对预警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抽查研判,线下同步对存疑线索实地入户复核,以常态化抽查核验倒逼基层真核真纳、快核快纳。

整改目标:确保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及时纳入,提高监测帮扶效能。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2.饮水安全保障仍有短板。个别农户生活饮水水质不达标。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水质提升行动。以农村工程供水为对象,全面摸清农村供水水质底数,建立水质台账并及时更新,因地制宜采取水源置换、水源保护、管网延伸覆盖、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和工程管理管护等措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同生态环境、疾控等部门协同配合,定期对全乡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测,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三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创新水质联防机制,将水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设立“水管家”监督岗,制定管护标准,开通供水服务专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供水水质问题,坚决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整改目标: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3.就业帮扶效能有待提高。有的地方脱贫人口务工信息不真实。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数据采集更新。充分发挥村支两委、驻村干部、结对干部等工作力量,结合常态化走访排查,及时掌握帮扶对象务工动态,并更新务工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善。二是加强数据交叉比对。将全国系统务工数据与公益性岗位信息、交通补贴申领信息、乡村车间用工信息等进行比对。对比对不一致、人账不符的,立即生成疑点清单,限期核实修正。三是加强数据共享。将未务工人员名单推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落实“311”就业服务,推动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四是加强核查督办。将务工数据真实性作为督查考核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电话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整改目标:常态化采集务工信息,提升务工信息准确率,为开展就业帮扶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4.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地方帮扶项目存在资产登记类别错误,未及时明确权属。

整改措施:按照《怀化市帮扶项目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各类资产管理问题,完成资产底数摸排、信息核查及分级台账建立工作。对审计、自查发现问题进行分类界定、分批推进整改,严格落实销号管理制度。

整改目标:全乡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四)市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弱项

1.小额信贷存在风险。有的县市区小额信贷逾期率超过2%的警戒线。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务指导,压实全流程风控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级帮扶小额信贷最新政策文件(金发〔2026〕2号),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答疑力度。落实金融机构主责机制,重点核查借款人生产经营合规性和融资需求真实性,防范“户贷企用”、搭便车等违规情形。二是加快风险补偿,稳妥化解逾期存量。对脱贫人口确无偿还能力、到期未能还款且不符合续贷或展期条件、追索90天以上仍未偿还的小额信贷,符合湘农联〔2025〕52号文件要求情形的小额信贷农户启动风险补偿。风险补偿后持续协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开展清收,追回资金返还风险补偿金资金池滚动使用。三是及时更新数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月10日前,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台账同步更新放贷、回收、逾期、风险补偿四类数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辰溪农商行三方对账,确保账实相符、动态可控。

整改目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率稳定控制在2%警戒线以内,筑牢信贷风险防线。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2.残疾人鉴定及证件换发不够及时。个别符合残疾认定标准的脱贫群众,因未及时开展鉴定,未能办理残疾人证;另有少数残疾人证件到期后未能及时换证,影响相关补贴正常发放。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评残办证“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摸排疑似残疾人情况,加强评残办证政策宣传,动员残疾人评残办证;二是联合县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开展集中评残、上门评残等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便民服务;三是开展过期持证残疾人清理工作,及时通知临期和过期残疾人按程序评残换证;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将残疾人证信息推送到民政部门,协助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整改目标:残疾人证管理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新办和换发更加及时高效,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3.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有的困难群众符合低保申领条件,未能及时排查到位,影响保障政策落地。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双线核查工作机制。完善“大数据比对+实地摸排”联动工作模式,统筹推进线上数据精准比对、预警信息闭环处置与线下入户实地核查工作。组织乡民政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做到早发现、早核查、早纳入。二是拓宽政策宣传普及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体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慈善公众号、融媒体视频号、入户宣传等方式,扩大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三是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动。主动对接医保、农业农村、残联、司法等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动态比对机制。及时发现群众因病、因残、意外等家庭收入变化情况,精准锁定救助对象,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精准救助”。

整改目标:应救尽救,救助及时。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4.医疗三重保障落实不够到位。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三重医疗保障动态筛查不够细致,少数困难群众保障政策未能应享尽享。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精准排查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县域内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工作,明确重点监测筛查标准:对辖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已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中,累计医疗自负费用超10000元的大病患者;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其他参保居民中累计医疗自负费用超30000元的人员,按月梳理汇总人员信息,推送至县直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核实。构建主动发现、动态排查、精准预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从源头防范县域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夯实数据核查基础。通过常态化数据比对、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对全乡困难群众、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的医保参保、待遇享受等情况开展全面数据比对,精准核查人员信息,补齐工作漏洞,确保各类重点人群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三是抓实精准救助帮扶,落实医疗保障政策。依托部门数据比对和常态化动态监测结果,及时对乡域内符合医疗保障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完成精准身份标识,依规落实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三重医疗保障待遇,切实打通医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医保合法权益。

整改目标:全面、精准落实困难群众三重医疗保障政策,实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体医保政策应享尽享,彻底整改医疗保障落实不到位问题,扎实筑牢因病返贫致贫医疗保障防线。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五)县自查发现的问题

1.部分基层干部业务不熟悉。换届后新上任乡(镇)以及村干部对常态化帮扶工作政策掌握不熟悉,尤其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业务。

整改措施:1.开展业务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层级培训、专题培训与综合培训等方式,开办常态化帮扶培训会、基层业务探讨等,学习常态化帮扶阶段政策知识。2.逐人培训测试过关。编制《防止返贫监测知识应知应会》,组织辖区内村书记、驻村工作队开展培训。并组织测试,确保政策知晓,测试人人过关。3.加强风险处置审核。对基层风险预警核实处置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有核实不到位的地方及时退回基层重新核实,从实例处置中逐步提升业务水平。

整改目标:基层干部业务水平显著提升。

整改时限:9月底前,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乡党委和政府,乡直各机关,各行政村。

三、实施步骤

整改工作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研究我乡中央、省、市考核评估反馈及县级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并印发实施。召开常态化帮扶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级各部门对照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省、县及我县自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和清单应逐项明确问题表现、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至9月底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开展排查整改。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管理,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动态清零。要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相关责任部门要对问题整改情况逐个核实销号,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各村将集中整改情况报告于9月4日前报乡振兴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底至12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对整改工作开展全面“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要坚决守牢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切实担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特别是要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改得彻底、改出成效。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验收机制,实行“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二)确保整改成效。各级各部门要以本方案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为主线,聚焦整改工作重点,由点及面、由表及里、全面整改。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对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要明确阶段性的目标和长效机制。着眼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改进工作作风。要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贯穿问题整改全过程,严禁数字整改、纸面整改、表面整改。不搞集中拉网式入户大排查,不搞频繁调度通报,不搞整改“作战指挥部”“战时状态”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防止层层加码、过度留痕。调度问题整改进度所需数据要尽量从已有的信息系统或数据平台提取,不得另外安排填表报数。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按照规定程序查清事实后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