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溪瑶族乡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5:43 信息来源: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
苏木溪瑶族乡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乡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坚持将法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5年,我乡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持续深化职能转变,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并动态调整乡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依托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全年累计办理各类服务事项1000余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排查化解法律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决策水平稳步提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完善《苏木溪瑶族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2025年,对涉及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等3项决策事项,均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合同审查等8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整合优化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力量,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边界,建立健全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条件。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执法过程留痕、可回溯。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全年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0余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更加透明。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执行乡人大及其主席团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乡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行政执法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充分发挥乡纪委、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审计监督,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托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机制。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成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村级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围绕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00余人次,全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乡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强,习惯于运用行政命令、传统经验开展工作,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透彻,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水平有待提高。原因在于系统性、针对性、常态化的法治培训仍需加强,部分干部主动学法用法的内生动力不足。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部分执法人员对新领域、新业态的执法依据、程序掌握不够精准,执法文书制作、证据收集固定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之处。执法力量与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专业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原因在于基层执法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够,执法监督机制和效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村依法自治能力不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执行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基层网格化管理与法治化融合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基层治理难题的能力有待增强。原因在于对基层自治组织的法治指导和支持力度需加大,基层法治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浓厚,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意识仍需引导。
三、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乡党委、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带头讲法治课2次。组织全乡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载体,系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制度,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在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始终坚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科学决策。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支持依法行政,保障执法公正。旗帜鲜明地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干预、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解决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支持保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
(五)督促法治落实,提升治理效能。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各村(社区)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限期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的重要一年。我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短板、精准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引导全乡干部职工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等制度,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 健全依法行政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发挥好乡村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深化“八五”普法,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五)聚焦基层治理法治化,进一步夯实法治社会基础。加强对村依法治理的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修订,提升基层自治组织的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力量向基层延伸,发挥好“法律明白人”、村法律顾问作用。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探索运用数字化手段赋能基层治理,提升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