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溪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11 09:02 信息来源:辰溪县桥头溪乡
桥头溪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以下简称地灾)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3号)和《湖南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要求》(湘地灾办发〔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2024年地灾防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继续深入实施地灾防治“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体系,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竭尽全力实现人员“零伤亡”。
(二)主要任务
1.夯实防灾基础。按照“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并举,“责任实、排查实、宣传实”三实并抓的地灾防治经验以及“地灾防治八项硬措施”和“三色预警”等机制,逐步夯实防灾基础。地灾防治成员单位和乡镇要全面开展地灾隐患巡排查,及时更新年度地灾防治方案、地灾点应急预案和防灾责任人、片(点)长基础信息,张贴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风险提示函,拟申报核销地灾隐患点50处;乡村两级严格落实地灾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警示标牌的维护;督促每年至少开展地灾防治简易演练1次和防治宣传2次,组织1次地灾监测员、基层自然资源所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和水平。
2.全力以赴推进国债项目实施。项目争取2024年10月份完成施工。同时,积极主动申报项目,争取第二批国债资金,有效缓解防灾资金不足的困难。
3.全面推进精准防灾工程。乡应急、水利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联合会商与研判,及时转发县发布的预警信息。各村要在汛期“三查”的基础上,以村级为单位更新完善人员转移方案,结合预警信息和预警等级,按照“预防走在前,责任到村组,群众自觉防”的原则推进精准转移和安置。充分运用1:10000地灾详查成果,全面推行地灾防治“一张图”。在以往的技防基础上,继续安装一批雨量计和简易监测设备,不断提高技防水平。
二、2024年地灾防范重点
目前,全乡地灾隐患点共2处(2023年无新增),其中山体滑坡1处,山体崩塌1处,地面塌陷13处。切坡建房246户(其中中风险以上2户),中风险以上斜坡沟谷单元82处。
(一)重点防范区域。根据《桥头溪乡地质灾害“十四五”防治规划》和1:10000地灾详查及风险评价成果,全乡重点防治区域为中风险以上斜坡沟谷单元滑坡、地面塌陷和崩塌易发区。
(二)重点防范对象。重点防范地灾高、中易发区内的在册地灾隐患点、切坡建房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住户,极端强降雨新增地灾隐患点、临坡临沟临崖临水住户和历年受灾户。
(三)重点防范时段。每年4~9月为汛期,其中5~7月为重点时段,须严加防范。
三、地灾防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地灾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地灾防治组织领导和管控机制。乡党委、政府“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设立“AB”岗,靠前指挥,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要积极协助各乡镇做好地灾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及时提供应急技术支撑服务。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工程项目地灾防治责任。
(二)实施动态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要加强地灾隐患风险管控,认真开展地灾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动态更新隐患点台账,及时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进一步摸排农村切坡建房和地灾风险隐患点,加强建房安全选址和审批管理,动态调整补录新增隐患点,分类分级开展得灾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地灾易发风险。盯紧看牢重点时段、重大隐患和重点地区以及切坡建房、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灾风险隐患,一旦出现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和紧急转移所有受威胁人员,从源头提高地灾隐患风险掌控能力。
(三)优化监测预警,有效降低灾害损失。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预警系统,推动地灾精细化预警预报,共同做好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工作。要推动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深入分类分级监测,推广应用普适型监测仪器装备,提高监测覆盖面、精准度、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地灾“人防+技防”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四)加大宣传培训,增强防灾减灾意识。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和农村赶集日等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灾防治知识,组织乡村干部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灾防治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防治能力。一是要强化技术支撑力量。深化与技术支撑单位合作,落实地灾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人员、物资、经费、装备等,利用省、市、县地灾综合防治管理平台开展得灾远程监测、预警研判、应急指挥、风险防控、闭环响应等工作,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努力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水平。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乡村两级要建立年轻、有经验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锻炼,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保障防治经费,确保工作落实。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采取申报国债项目、群众自筹等多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群测群防、地灾户搬迁和工程治理,做到应搬尽搬、应治尽治,及时消除地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地灾防治公务车辆,为地灾监测员配备必要工具,按照规定落实地灾监测员补助,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