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子山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9:16 信息来源:辰溪县罗子山瑶族乡

罗子山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罗子山瑶族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部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秉承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了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罗子山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子山瑶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5531007。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乡积极主动梳理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基本目录,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修订了《罗子山瑶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了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同时加大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稳岗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推进罗子山瑶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在政府网站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9条,在2024年7月份开展了“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共同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中来,通过多种形式,对当前各类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讲解,提升了公众的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乡政务大厅内设置有政务公开窗口,张贴有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相关办理制度,2024年度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乡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政务公开专干,上网信息和文件由专干先经过涉密涉敏和错别字排查,再由责任领导审核同意,最后予以公开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协调运行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确保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罗子山瑶族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与此同时借助便民服务大厅业务公开栏、乡村政务信息公开栏,并结合村民大会、宣讲会等渠道,多形式、深层次、广维度地宣传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我乡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在便民服务大厅现场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政府信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工作。2024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及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掌握不牢。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对政务公开领域的相关知识学习不够。二是公开内容缺乏时效性、全面性。公开的内容类别不多,存在滞后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通过乡村干部会议形式,对政务公开有关政策进行详细宣传讲解,便于掌握。二是更加积极主动公开。经常性梳理内容,做到公开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