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子山瑶族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2 11:19 信息来源:辰溪县罗子山瑶族乡

2025年,罗子山瑶族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我乡实际,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遵循,将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民族团结、民生保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法治责任,筑牢建设根基

1.强化统筹部署。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乡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罗子山瑶族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清单》,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乡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将产业发展规划、大额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等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全年召开法治专题党委会议4次,司法所长列席政府领导会议2次,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3.深化学法用法。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学习2次;组织乡干部、村“两委”成员法治培训2场次,覆盖200余人次;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8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全部完成年度述法,提升“关键少数”依法履职能力。

(二)聚焦规范执法,提升治理效能

1.规范执法行为。整合乡派出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力量,组建联合执法专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火、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2次,排查整改隐患20余处,未发生违法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2.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执法“五个专项治理”,推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对辖区内6家小微企业实行“无事不扰”监管。建立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

3.推进数字法治。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功能,设置综合服务窗口3个,实现社保缴费、证明办理等高频事项“一窗受理、全程代办”,群众办事便捷度显著提升。

(三)深化普法宣传,厚植法治信仰

1.构建多元普法矩阵。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阵地,在8个行政村设立“法治图书角”,结合赶集日、宪法宣传周等契机,开展“法律进村组”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覆盖群众4000人次。

2.创新宣传载体。发挥瑶族文化优势,组织民间艺人将民法典、民族团结等法律知识编成山歌,在村寨传唱推广;依托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推送“以案释法”案例46期,实现法律资讯“指尖直达”。

3.培育法治骨干。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选拔培训骨干10名,开展入户宣传200余次,协助化解邻里纠纷、土地流转等基层矛盾8起,带动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健全治理体系,守护平安稳定

1.深化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综治中心+村调委会+网格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吸纳党员代表、乡贤等组成调解员队伍16人。

2.强化公共服务。建成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村级服务点8个,聘请法律顾问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针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调解行动2次,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3.筑牢安全防线。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修订应急预案2个,开展防汛、森林防火等应急演练2次。健全“三位一体”监督网络,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监督,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行动2次,规范资源发包、资金使用等流程,守护村集体“家底”。

(五)强化权力监督,规范运行机制

1.健全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信息涉及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等事项即时公示。

2.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次,开展廉政谈话36人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不足:一是法治建设均衡性不足。偏远村寨普法宣传存在明显盲区,受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影响,法律知识覆盖难以全面触达,部分村民仍缺乏基本法律认知。二是专业法治力量薄弱。乡、村两级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占比极低,执法队伍多为兼职人员,缺乏系统法律培训,在复杂案件办理、专业执法操作中难以精准把握法律边界。法律顾问服务覆盖面有限,受财力制约难以实现常态化驻点服务,重大决策论证、复杂矛盾化解等工作缺乏专业法律支撑。

三是普法宣传实效性不强。普法形式仍以传统的发放资料、悬挂横幅为主,对新媒体、民族文化载体的运用不够深入,互动性和吸引力不足。针对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精准普法举措匮乏,宣传内容与村民实际需求契合度不高,未能有效破解“重情理轻法理”的传统思维惯性。

原因:一是思想认知与传统观念制约。部分基层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经济轻法治”“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将普法等工作视为附加任务。瑶族乡熟人社会特征明显,“人情取向的乡土逻辑”根深蒂固,村民“惧法厌讼”思想普遍,遇到矛盾更倾向于传统方式解决,对法律的信任度和运用意愿不足。二是资源保障能力有限。乡级财政投入法治建设的资金不足,难以支撑专业人才招录、普法载体创新、偏远地区宣传覆盖等工作。受地理位置和发展条件限制,难以吸引和留住法律专业人才,现有工作人员培训经费、培训渠道有限,业务能力提升缓慢。

三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法治建设责任链条未完全向村延伸,考核评价与干部履职、评优评先的关联度不够紧密,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普法工作缺乏系统性规划,上下级衔接不够顺畅,针对民族地区特点的个性化工作方案不足,导致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压实主体责任

乡党委书记、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协同联动、村屯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乡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点任务、过问重大问题、协调关键环节,确保法治建设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健全决策机制,筑牢合法底线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产业发展规划、大额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等事项纳入重大决策清单管理。建立“党委会议事规则+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把关”三重保障机制,明确所有重大决策必须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专业论证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三)完善考核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深化述法工作机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法重点内容,推动述法从“年度总结”向“长效机制”转变。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压实法治责任链条

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与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推动法治责任向村延伸,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加大法治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2次;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重大决策、复杂执法的法治化水平。

(三)优化法治服务供给

升级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动,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为罗子山瑶族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罗子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