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司发〔2026〕1号关于龚国英刘莎等2位同志岗位聘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2-06 09:34 信息来源:辰溪县司法局
辰司发〔2026〕1号
关于龚国英、刘莎等2位同志岗位聘用的
决 定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湖南省事业单位试行聘用(任)制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湘人发〔2000〕1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33号)等文件规定,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龚国英、刘莎聘用为专技十二级。聘用时间自2026年1月29日至2031年1月28日。
辰溪县司法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