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书(辰府行复〔2024〕4号)
发布时间:2024-04-22 11:25 信息来源:辰溪县司法局
辰溪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辰府行复〔2024〕4号
申请人:张x。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xxx。
被申请人: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3MB1723374B.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东风东路011号。法定代表人:宋朝良,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未告知是否受理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府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本复议机构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本府认为: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府决定:
本行政复议终止。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