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6:16 信息来源:辰溪县司法局

辰溪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编制《辰溪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辰溪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745-52228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辰溪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专栏等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文件通知类信息16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社区矫正执法监督(矫务监督)类信息26条,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各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在湖南法网及时公开了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信息,在辰溪普法公众号上公布普法宣传动态,在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平台公布执法计划等有关信息,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制度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要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办上年度1条,已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填写《辰溪县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信息提供股室申请,办公室进行文字校核和保密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发布,全年未发生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和典型错别字问题。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发布并适时进行清理。三是梳理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负责司法局专栏的维护和信息发布。根据上级要求和业务变化,及时调整优化主动公开目录设置。同时,积极利用“辰溪普法”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作为补充公开渠道,加强内容管理和日常运维,确保平台安全、有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考核范畴。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具体抓,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内部督查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月度工作例会汇报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股室信息报送存在延迟,临近公开时限才提交,影响了整体公开的及时性。

2.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面向公众需求,特别是涉及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主动供给不够丰富。

3.平台联动和传播效果有待提升。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协同发布、互动回应机制运用不够充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2025年工作中已着手改进,并将持续推进:

1.强化时效管理。健全内部信息报送时限提醒和督办机制,将信息报送时效纳入相关考核评价,督促各股室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及时生成、审核、发布。

2.深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探索采用图表、案例、短视频等更直观形式进行解读。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人群普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群众关切领域,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3.优化平台功能。加强政府网站专栏规范化建设,明确专人维护。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重要信息的协同发布和互动回应,提升信息公开的到达率和实用性。计划在2026年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全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