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和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1:20 信息来源:辰溪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人:朱武军 不动产坐落:辰溪县中医院南侧
该宗地位于辰溪县中医院南侧,土地利用现状为1栋7层房屋,共28户,该项目已纳入我县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办证范畴。2008年2月27日,朱武军与欧阳方友、欧阳方福、欧阳兴伟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开发建房、销售,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朱武军申请办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和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经核实,该栋房屋占用土地面积427.39平方米,其中发证面积283.41平方米,使用权人为欧阳方友、欧阳方福、欧阳兴伟;国有空坪面积143.98平方米。申请人表示与欧阳方友等3人无法取得联系,予以协助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我局根据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以及辰溪县人民法院[(2013)辰法执字第353号]执行裁定书的内容,现将相关事项予以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相关当事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向辰溪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和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45-5250472
辰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