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16:40 信息来源:辰溪县公安局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加强对法治公安建设的统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层层抓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化执法规范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优化执法办案流程。全面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应用,加强管理,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实现案件集中办理、全程监督。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减少执法环节中的不规范行为。二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全年审核审批刑事案件582 起、行政案件 472 起,全年下发巡查通报10期、受立案巡查通报10期、下发执法监督函3份、案件催办通知书3份,处分民警2人。同时拓宽外部监督,通过与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协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增强监督刚性,落实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三是加强案件评查。贯彻落实《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2023年、2024年度行政案件开展抽查评查,对21起行政案件开展评查。四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县局组织报名参加2024年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23 人,高级执法资格考试9人,组织全局普法考试2次,并结合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警务实战训练。
(三)加强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再部署再学习,联系公安工作实际制定《辰溪县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辰溪县公安局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专项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今年以来,辰溪县公安局共受理涉企案件56起、督办12389投诉的涉企案件4起,共发现并整改的问题17个,在12389投诉的涉企案件督办中,发督察通知书2份,并全部开展跟踪督导。通过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跨省涉企网络犯罪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跨省涉企网络犯罪办理,明确相关案件管辖,保障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有效防范逐利执法问题产生。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的若干规定》适用资金冻结措施时做到严格依法依规、严格审核审批、严格甄别核实,严禁立案前冻结资金,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冻结资金,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辰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辰溪县公安局信访工作法治化向纵深发展,持续稳步推进。通过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等流程,确保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得到解决。同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历史遗留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成功化解一批长期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来共受理信访案件90起,办结率100%,其中受理市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0起,办结率100%;办理怀化市涉法涉诉百案攻坚专项行动信访积案8起,办结率100%,实质性化解4起,正在化解4起。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看到当前公安队伍面临诸多短板和困难。
(一)法治宣传形式相对单一。
在法治宣传方面,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形式主要是会议、讲座、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形式较为单一,内容还不够丰富,对群众的吸引力不足,普法宣传覆盖广度和深度不够,以案释法对象不够广泛,法治宣传阵地有待扩大。
(二)执法制度供给相对不足。
近年来,新型网络犯罪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手段不断智能化、复杂化、隐蔽化,公安机关在新型犯罪领域中,不仅需要不断更新打击违法犯罪的技术手段,也需要加强执法制度供给保障,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在执法制度供给保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比如现有的执法指引和操作规范在实际应用中存在时效性不强、操作性不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针对新兴犯罪、复杂执法场景的专业性的法律培训还不够。
(三)监督追责机制相对滞后。
辰溪县公安局在本年度工作中,依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现有规章对存在执法过错责任的民警进行了严厉追责,通过监督追责机制有效地保障执法规范化,但在追责工作中发现,我们监督的形式相对被动,监督的机制相对滞后,监督后的追责适用法律法规还不够细化。
三、2024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由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余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局长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责任落实
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负责具体抓全局法治政府工作,是法治政府工作的主管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法治政府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实现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法治政府工作有序进行。
(三)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检查执法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督促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执法活动合法合规。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阵地建设,丰富创新宣传形式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制,制定普法宣传方案,明确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同时通过新的科技手段、媒体等工具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公安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二)强化执法服务保障,加强法律专业培训
持续加强部门法之间的协调,注重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衔接,确保不同法律之间的协调统一。法制部门持续牵头开展对办案单位的网上执法监督及专业法律培训,实行监督与教育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再结合“分片负责、送教上门”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民警进行培训。
(三)提升监督能力水平,优化创新监督方式
不断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督队伍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构建全程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执法监督的精准度和覆盖面。同时还应注重整合、梳理多部门监督工作,避免重复化检查、形式化检查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