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0:11 信息来源:辰溪县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辰溪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数据其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紧密结合公安微博、微信、报刊等宣传媒体平台,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发布,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辰溪县公安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条,包括文件通知2条,信息公开指南2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其它类信息1条。2024年“辰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共计166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93篇(条),其中省、市级传统媒体(纸质报刊)上稿18篇,市级电视台上稿8篇,其他传统媒体及网络主流媒体上稿6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解释规定,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不断整合资源,构建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借助“辰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互动传播优势,使新媒体成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桥梁和纽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任务。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7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708

行政强制

24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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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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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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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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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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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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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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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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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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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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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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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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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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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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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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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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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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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力量相对较为薄弱,业务培训不足,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从人员力量的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的等方面着手,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