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辰溪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08:49 信息来源: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
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南省 2025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遴选辰溪县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共开设4个培训班(其中常规班3个、专题班1个),分别为: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班(56学时)、重要农产品(粮油)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班(56学时)、农机手技能提升班(120学时)等3个常规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专题培训班(120学时)1个。
二、培训内容
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班1个。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针对辰溪县主要粮油作物如水稻、玉米、油菜等,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培训。重点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聚焦水稻、玉米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促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采用“田间课堂”“示范基地观摩”等形式,展示水肥一体化技术在节水节肥、提质增产中的实践成效,推动技术从“理论教学”向“田间应用”转化。
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1个。践行大食物观,结合辰溪县农业特色,以畜牧(如生猪养殖)、蔬菜(特色蔬菜种植)、柑橘、中药材等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强化“生产-加工-安全-环保”全环节能力建设,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
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班1个。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通过“理论教学+实操实训+作业演练+考试拿证”相结合的模式,结合辰溪县丘陵山区实际,推广应用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具及其配套技术,分层分类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主攻粮油作物耕种管收全流程机械化、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及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机械化作业技术。同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规范、农机具维护保养、作业服务组织管理等内容培训,提升专业农机手的综合服务能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专题培训班1个。面向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及乡村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聚焦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应用、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服务和农产品品牌数字化打造三大数字化模块开设专题班,重点培训农业物联网部署与数据解读、农业大数据平台使用(产量预测、成本核算、供应链溯源)、智能手机、数字化办公工具(云端协作、电子合同、财务软件)在农业主体中的落地应用和电商平台(抖音、视频号、拼多多)运营与直播带货实战。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培育机构提交申报资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报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培训机构,并发文确定。
四、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
2.具备承担申报培训专业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所申报培训专业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和无人机植保飞手培训等相关专业教师;
4.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学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同等条件下,近两年内开展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优先;
5.服从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6.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五、报送材料
1.辰溪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
3.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电商、无人机植保飞手等相关专业教师。
六、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地点:辰溪县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与农村事业促进股(联系人:罗光耀,联系电话:18273865725)
附件:辰溪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辰溪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培训机构名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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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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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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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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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资产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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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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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承担涉农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项目名称、时间、人数、培训效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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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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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