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0 18:32 信息来源: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一、受理条件:拟从事出租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承办单位:辰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三、服务对象:法人
四、申报材料:
1.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业资格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5. 经办人身份证明
6. 经办人委托书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 机动车安全检测报告单
五、服务流程:受理—办结-送达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