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09:51 信息来源: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住建局以建设高质量法治政府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法治营商环境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行政审批程序规定,按照条件明确、环节优化、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统一办理。健全行政审批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网上审批制度,做到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行政审批事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务实有效的监管体制,建设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线监管系统,形成权责统一、分类指导、制度保障、科技支撑、系统覆盖、全程监管的新型监管格局。

(二)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

  为推进“企呼我应”高质效解决,创新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县住建局联合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和县消防大队等部门,聚焦房地产市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消防审验、建筑业市场行为、住房保障等领域,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检查工作。截至12月底,已开展检查次数88次,检出问题次数21次,检出问题率23.86%,率先完成“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

(三)扎实做好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编办关于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要求,及时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和更新。同时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业务办理项认领32项及指南完善工作。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采用合同制的形式聘请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做好法律顾问聘用、履职情况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并确定局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对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一律按照规定报请局班子讨论决定。落实好行政执法公开,已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并连同机构职能、执法人员名单、执法程序流程图、咨询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应诉行政诉讼案件0起。

(六)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12次,并严格按照普法办要求组织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

(七)构建住建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护航行业健康发展

  2024年度,依托住建建筑工程管理股,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在线委派委托、音视频调解等诉调对接工作,采用“公益”调解模式,有效减轻建筑企业诉讼负担,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已成功调解建筑业纠纷3件,调解平均周期缩短17天,为企业节省诉讼经费近40余万元,涉建筑企业诉讼纠纷同比下降42%。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思想认识仍有待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同时执法人员不足,对正常执法工作造成较大的困难。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加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严格对照局职责职能和权力事项,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依法行政的理念贯穿于公共服务与监管的全过程,将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次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中。

(二)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在线委派委托、音视频调解等诉调对接工作,采用“公益”调解模式,有效减轻建筑企业诉讼负担,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进一步建立完善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充分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范围,严格执行法定制定程序,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向县政府报备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认定与报备无遗漏。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通过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等普法产品的传播推送,让互联网、新媒体成为普法主战场、主阵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