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04 15:34 信息来源: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一般贫困户。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1至2人户新建住房每户统筹补助3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5000元,最高补助标准不得超过50000元。
2.深度贫困户。即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实施住房兜底保障,1至2人户新建住房每户统筹补助3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10000元,最高补助标准不得超过70000元(深度贫困户列入住房兜底保障的必须经村、乡镇两级严格审查,并报县扶贫办认定后,再经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方可实行)。
3.D级危房实行除险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20000元。
4.C级危房实行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5000—10000元,修建水冲式厕所的,可增加5000元补助,即最高不超过15000元。
5.非四类对象。即一般户C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标准为4000-8000元;D级危房除险加固补助标准为8000-16000元;D级危房新建补助标准为一般贫困户补助标准的80%,最高补助标准不得超过4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