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溪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10-10 12:11 信息来源:辰溪县柿溪乡

柿溪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扑救森林火灾前线之火部工作规范》、结合我乡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林业发展基本思路,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乡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 目标要求

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乡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乡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  挥   长:乡      长     刘芹芹

副 指 挥长:乡武装部长     向玉书

            副  乡  长     王  淼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乡林业负责人姚朝兼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林业站、派出所、财政所、应急站、社会事务办、水管站、卫生院、学校、经济发展办、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卫计办、综治维稳中心。

指挥部下设办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业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火指挥的日常工作。指挥部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扑救组、医疗救助组、财务管理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全乡有关灾情;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3、贯彻执行乡主要领导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5、加强值班。

防火办设于党政办公室,电话号码为5461008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县、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辰溪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时间,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利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制订好的村规民约,提倡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特别是春节、清明期间禁止携鞭炮上山从事祭祀活动,进一步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和无办理许可证进山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五包、五清”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记录,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支两委要按照林长制工作切实巡林,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4、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乡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护林员及村与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山炼山;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乡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乡、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要落实好火灾现场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三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乡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严禁派无组织的村级扑火队伍上山参与森林火灾的扑灭工作。“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风力灭火机、拖把、砍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乡林业负责人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