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修溪镇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 09:42 信息来源:辰溪县修溪镇

修政发〔2024〕34号

关于印发《修溪镇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为尽快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镇党政领导会研究决定,现将《修溪镇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修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

  

修溪镇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工作方案

今年入汛以来,我镇先后遭遇强降雨,特别是“6•22~7•2”暴雨洪灾过程造成我镇严重洪涝灾害,全镇农业、交通、水利、供水、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民房损毁严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尽快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科学评估、系统谋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务求实效”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系统思维,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统筹安全和发展,打好抗洪救灾攻坚战、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战,促进全镇经济平稳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加快农业生产秩序恢复。及时快速对受灾农作物尤其是水稻的补种、抢种,千方百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重点围绕,摸清补种面积,及时上报《辰溪县2024年洪涝灾害改补种情况统计表》;明确补种作物,因地制宜、因田施策,割庄再生稻、改种晚稻、改种旱种;及时采购物资,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播种;落实关键技术,用足种子量、抓好稻田翻耕、搞好化学除草、狠抓害虫防治。加快恢复重建受损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生产设施。提前谋划秋冬农业生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预案。(责任领导:钟鞅鞅;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二)加快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农村供水设施、灌溉骨干渠道、堤防、水库、山塘、水闸、防汛监测预警等水利设施。没有排涝设施的,要迅速调集排水车辆及设备,及时排除田间和村庄积水,确保防汛安全和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针对防洪减灾暴露的短板弱项,按照应对超标准洪水的要求,加快干流崩岸、重点易涝区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骨干山塘整治、防汛监测预警能力等工程谋划和建设,着力提升防洪抗灾能力。重点围绕,安全饮水水毁恢复、溪堤溪坝及渠道水毁、山塘水库水毁恢复。(责任领导:钟鞅鞅;责任人:米贤明 )

(三)加快交通设施恢复重建。坚持“先抢通、后修复”原则,尽快抓好受损公路、桥梁、涵洞和乡村道路的抢修、修复和养护,保证群众出行的基本要求。按照提档升级要求,有序推进国省县道、航道等交通设施修复改造,加大日常养护力度,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加快农村公路、林区公路与国省干线同步修复提升,确保灾区交通运输尽快恢复正常。重点围绕,负责实施微小工程,配合部门完成相关工作,施工外部环境维护协调、村组公路修复以及辖区内塌方的清运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牵头领导:邓瑛;责任单位:财政所、各村)

(五)加快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与地质灾害防治。①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全力加快倒损房屋核查鉴定和隐患排查,推进因灾倒房重建工作。对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的农村倒损房或因灾需避让的住房,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建设,可采取集中异地重建、村民自建等方式,统筹好倒房重建或易地搬迁,确保重灾地区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于2024年底前完成。②地质灾害防治与灾后重建工作。对居民住房重建户按照“一镇一策”“一户一策”制订工作安排表,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倒排工期,逐项落实。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辖职责,发挥前沿作用。重点围绕,抓好调查摸底、人员转移安置、地灾项目实施外部环境等工作。(责任领导:舒雪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各村)

(六)洪灾保险理赔勘察工作。及时、全面、精确地掌握灾情,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农业技术部门、动物防疫部门、林业技术部门及被保险人沟通配合,做好减灾防损工作。工作措施,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财政的乡镇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大灾理赔勘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理、指导、协调本辖区的保险理赔勘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泛动员,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保险理赔勘查工作氛围。(责任领导:邓瑛、钟鞅鞅;责任单位: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七)洪涝灾害微修复项目。滑坡清障、堡坎加固、农村饮水管网恢复、管渠疏浚排危除险、空板道路等应急处置方面基础设施微修复。采取“政府投入+群众生产自救”方式,由乡镇牵头负责,通过政府购买砂石、水泥、钢筋等抢险恢复材料和投入施工机械等方式,号召广大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灾后重建。重点围绕,精准摸排灾情。成立“联村领导+包村干部”灾情核查小组,迅速逐村逐段逐点核查,摸清摸准灾损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镇领导会议后严格上报需微修复项目;科学制定方案。乡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村组、群众意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科学制定微修复实施方案,科学测算所需恢复资金和所需应急处置物料、机械设施工时等,有条不紊地实施微修复项目;保障项目质量。乡镇统筹安排,迅速将施工所需材料、所需机械分配到各村组,积极引导青壮年劳动力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明确时间节点。各微修复项目实施乡镇要坚持“县整合、乡镇统筹、村(社区)主导、组实施”的原则,加强统筹推进,抢抓工程进度,创排工期、挂图作战,在8月底完成修复工作,确保受实地区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力争恢复至灾前水平。(责任领导:邓瑛;责任单位:财政所、各村)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做好灾情摸底。要迅速、全面、准确摸清灾情,等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灾损排查、统计、汇总,做实做细摸底工作,统筹做好报灾核灾工作,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依据,提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针对性、精准度。

(二)尽快编制重建规划。坚持“长中短结合,大中小统筹”的原则,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抓紧编制重建规划,做到规划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近期要围绕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抓紧抢先修复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设施。中期要抓紧组织实施一批改善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恢复增长、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的灾后重建项目。远期要针对洪涝灾害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弱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短什么拉什么”的原则,谋划和推进一批防灾减灾救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三)强化重建要素保障。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离不开各项要素的有力支撑和保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类要素的支撑和保障,加大筹集、调配力度,确保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程保质尽早完成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缩非必要开支,切实筹集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努力筹措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依法有序支持洪涝灾害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尤其是号召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慈善组织等积极捐赠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提升重建项目服务水平,对急需的工程,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对中期、远期实施的灾后重建工程,也要开启绿色通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

四、保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镇政府成立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余斌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麻嵘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成员及17个村书记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统筹高效推进全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

(二)组建工作专班。

为有效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专班,分管领导为分管部门专班的责任领导。

农业生产恢复、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居民住房及地灾防治、保险理赔、微修复项目等7个灾后重建专班,分别由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加快推进本领域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尤其是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抓紧组织做好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因灾受损设施的抢修抢通工作;根据灾后重建规划编制要求,按照“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功能性、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时序性”的原则牵头研究提出本领域灾后重建的任务、举措和项目。

(三)强化工作责任。

乡镇各村是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落实好党政领导责任。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督导各村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局面。同时,要深入挖掘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加强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