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4年度修溪镇“五办一站两中心一大队”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 15:09 信息来源:辰溪县修溪镇

修发〔2024〕62号

关于明确2024年度修溪镇“五办一站两中心一大队”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修溪镇“五办一站两中心一大队”人员明确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

主任:王清

工作人员:郑朝晖、米仁奉

(二)党建办公室

主任:张司

工作人员:毛智敏、韩卓育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任:付茜

工作人员:龚静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任:谢申珪

工作人员:卢长卫

(五)生态办公室

主任:米贤驹

工作人员:陆家铁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1,实际配备10人)

主任:欧阳超

副主任:瞿远和、刘代换

工作人员:李永刚、宋飞帆、米红林、张齐刚、邓世华黄渊祥、黄  华(长期病假)

(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7,实际配备15人)

主任:杨带旗

副主任:戴  华、舒幸梅

工作人员:瞿云峰、刘卫霞、欧  蓉、杨永爱、秦红玲、杨方亮、谭凤英、欧  琼、陈 璇、杨安华、唐  兰、周  愿

(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12,实际配备8人)

大队长:杨兴方

副大队长:许章云

工作人员:杨平、叶又辉、金继苏、卢发贵、阳兴义、姚茂伟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4,实际配备4人)

站长:邓朝营

副站长:米贤明          

工作人员:王  庆、龚桂香

镇政府内设机构站办所负责人的任职以此文件为准,不再行文。全体干部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还必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各站办所工作人员除完成既定岗位职责外,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站办所长统一安排。

中共修溪镇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