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4年度修溪镇“五办一站两中心一大队”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 15:09 信息来源:辰溪县修溪镇
修发〔2024〕62号
关于明确2024年度修溪镇“五办一站两中心一大队”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修溪镇“五办一站两中心一大队”人员明确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
主任:王清
工作人员:郑朝晖、米仁奉
(二)党建办公室
主任:张司
工作人员:毛智敏、韩卓育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任:付茜
工作人员:龚静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任:谢申珪
工作人员:卢长卫
(五)生态办公室
主任:米贤驹
工作人员:陆家铁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1,实际配备10人)
主任:欧阳超
副主任:瞿远和、刘代换
工作人员:李永刚、宋飞帆、米红林、张齐刚、邓世华黄渊祥、黄 华(长期病假)
(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7,实际配备15人)
主任:杨带旗
副主任:戴 华、舒幸梅
工作人员:瞿云峰、刘卫霞、欧 蓉、杨永爱、秦红玲、杨方亮、谭凤英、欧 琼、陈 璇、杨安华、唐 兰、周 愿
(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12,实际配备8人)
大队长:杨兴方
副大队长:许章云
工作人员:杨平、叶又辉、金继苏、卢发贵、阳兴义、姚茂伟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4,实际配备4人)
站长:邓朝营
副站长:米贤明
工作人员:王 庆、龚桂香
镇政府内设机构站办所负责人的任职以此文件为准,不再行文。全体干部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还必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各站办所工作人员除完成既定岗位职责外,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站办所长统一安排。
中共修溪镇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