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8-05 13:55 信息来源:辰溪县田湾镇
田湾镇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 2024年度防汛抗洪工作,确保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结合我镇防汛抗旱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指导方针和原则
我镇防汛抗旱工作坚持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导 员:陈小华(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 (镇长)
副指挥长:唐明梅(镇党委副书记)
叶全明(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建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爽(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龚宗良(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同好(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继超(党委委员、副镇长)
米小芳(副镇长)
卢馨(副镇长)
成 员:郑龙斌(水管站长)
胡晓东(执法大队大队员)
金 禧(武装部副部长)
陈 杰(供电所所长)
张 弓(国土所所长)
郑长发(财政所长)
郑亚军(林业站长)
熊 鹏(农业中心主任)
雷丽霞(民政办主任)
张佳迪(秘书)
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钟玉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传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安全保卫组:
组 长:叶全明
成 员:石 军 向 伟 熊 旭 陈传剀 张德发
抢险救援组:
组 长:张继超
成 员:胡晓东 吴实现 贺才贵 夏 悦 金 禧
郑龙斌 薛祖波 陈华杰 熊 鹏 钟玉福
肖典桥 伍 卓 罗兴双 张发伟 唐德志
金 涛 郑亚军 唐建军(社会事务) 唐建军(司法所)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同好
成 员:郑长发 曾群芳 朱建平 谢久好
医疗救护组:
组 长:米小芳
成 员:医护人员4名。
信息组报送组:
组 长:龚宗良
成 员:田春燕 舒华云 向 芝
政府值班组:
组 长:卢 馨
成 员:张佳迪 杨菊花
三、相关单位防汛抗旱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抗旱预案,制定本地区的防汛抗旱预案,并报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和防汛抗旱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
2、各村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3、防汛抗旱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综治办、应急办: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水管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6、卫生院: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四、防汛抗旱分片包干检查
分片联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组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灾前检查。各村联村领导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值班制度的落实,汛期内对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干旱期间加强旱情监测工作,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
(二)灾中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灾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灾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抢险救灾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镇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防汛抗旱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抗旱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镇时,应向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有电话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镇人民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二)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八、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