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滨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09:04 信息来源:辰溪县锦滨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编制辰溪县锦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为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辰溪县锦滨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45-788898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锦滨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共发布信息27条,其中机构信息13条,文件通知3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2条,工作计划信息3条,重大民生信息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发布,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对业务领域内发布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各类上网信息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辰溪县锦滨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并利用线下讲座以及公开公示栏等形式开展政策宣讲活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乡镇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明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定期检查督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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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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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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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我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相关文件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化程度不高;二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员工作能力不够强。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严格依法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法规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专业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