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田乡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03 17:11 信息来源:辰溪县大水田乡

大水田乡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4〕4号)、《全省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湘安办函〔2024〕368号)、《怀化市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怀应安委〔2024〕2号)、《辰溪县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辰应安委〔2024〕2号)工作安排,我乡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灾害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结合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底数,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两张清单”,明确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严格“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复查”的程序实施闭环管理。通过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防范一批风险灾害,堵塞安全漏洞,改进薄弱环节,推动乡村两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行业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企业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二、组织领导

乡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全乡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各村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的对象是全乡范围内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突出排查整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及库房厂房、木质连片村寨等方面重大火灾隐患;森林火灾、地质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方面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等涉灾风险隐患。主要包括: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建筑边坡、危房、切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农村团寨、自然保护区、林场等灾害高风险区和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排土场、排水管网、危大工程、工作面工程、建筑工地、山塘水库、小水电站、“三无”船舶、化工、燃气罐储企业、危化品产储点、大跨度构(建)筑物等重点单位、场所和部位。

(二)客运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寺庙、卫生院、学校、幼儿园、公园、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建筑工程、交通设施、桥梁、渡口、地下空间等大型建设项目。

(四)电力设施、桥梁、燃气、管线管廊、电网、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通信、建筑用升降机、游乐设施、燃气煤气瓶、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等重点设备设施;渡船、农用船舶、客运班车、重型货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等重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

(五)体育比赛、文艺演出、舞龙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

(六)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七)其他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场所、区域和危险设备设施。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2月15日前)。各村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各村和重点行业领域部门部署、宣传发动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16日前报送至乡应急办。

(二)自查整治阶段(12月中旬至2025年2月下旬)。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预判可能导致灾害事故的风险点、危险源。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并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隐患及时消除。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制定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将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班组、车间及岗位,全面开展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形成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两个清单”(见附件2),明确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及时通过职工大会、信息栏公示等方式向员工通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5年3月中旬至2025年3月下旬)。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照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1),分别建立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两张清单”(见附件2),明确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严格“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复查”的程序实施闭环管理。坚持条块结合,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各村要对辖区内各部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逐一复查。乡人民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各村、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于2025年3月25日前报送至乡应急办。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临近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叠加森林防火期以及雨雪冰冻、强寒潮等天气影响,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将随之增多,事故防控压力加大。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部署,全面有序推进,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将工作任务措施清单压实到人头。

2.加强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要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机衔接、相互融合、共同推进。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录入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闭环式整改。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乡应急办。专项整治行动期间,12月22日、1月22日、2月22日、3月22日前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两张清单”及工作小结报送至乡应急办。

联系电话:0745-5244870。

                                                                                 

大水田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