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泉岩乡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15:44 信息来源:辰溪县龙泉岩乡

各村、机关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我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条件。乡党代会代表应当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体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党代表的职责;

(3)遵纪守法,近5年无违法乱纪行为;

(4)密切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选为党代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处分期内;

(2)存在违法违纪犯罪行为正在服刑的,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

(3)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存在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不服从大局等情形的;

(5)近5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6)其他不宜当选党代表的情形。

二、代表名额分配。按照上级要求,本次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01名。其中村和企事业单位一线代表一般不低于68%,具体名额分配及要求见附件1。

三、代表选举单位划分。我乡党代表选举单位以党总支、党支部划分选举单位,共设8个选举单位,分别为机关支部、龙泉岩村、夏家坪村、板溪村、刘家坪村、松林溪村、店边湾村和金家坳村选区。

四、代表的产生和时间要求。

1、产生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4月26日前完成)。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支部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分配代表名额3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产生党代表候选人考察人选(5月6日前完成)。选举单位将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乡党委沟通后,按照多于代表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加强审核把关。

3、产生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5月20日前)。由乡党委将各村上报的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送上级党委联审。联审通过后,由选举单位进行不少于5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党委审查,确定党代表预备人选。

4、产生正式党代表(5月23日前)。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差额选举产生正式党代表,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代表的资格审查。乡党代会召开前,乡党委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六、代表选举的工作责任。各党组织要严格依法按章办事,结合实际抓好党代表选举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相关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选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全程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禁止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注重宣传党代表的先进事迹和发扬党内民主的做法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龙泉岩乡委员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