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临时取水设施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14 09:58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许〔2026〕3号

关于《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临时取水设施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中电建(辰溪)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临时取水设施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讨论和研究,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

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临时取水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①取水泵站,位于辰溪县修溪镇万家垴村的征溪左岸岸坡,万家垴河坝上游约100m处,东经11016'33.55",北纬2800'12.51"。水泵采用浮筒式潜水泵,设计规模为320x2m2/h,H=279m,P=410kW,配套浮筒,托架和固定船锚;②输水主管,输水主管沿进场道路敷设;③荞子湾倒虹吸,输水管道在荞子湾中桥处需跨越征溪,设计采用埋设倒虹吸管的跨河方案;④河道疏挖,设计在万家垴河坝上游清淤疏挖,疏挖长度约200m,疏挖面积约3500m2

二、《评价报告》提出的水文、洪水影响、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洪水影响的分析结论,同意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临时取水设施建设项目取水泵站、输水主管、荞子湾倒虹吸、河道疏挖等建设方案。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核的规模、位置、方案实施工程建设。

五、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洪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六、施工过程中,不能将渣土倒入河道内,不能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如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河道的,施工完工后,要及时进行清理,恢复河道原状,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七、河道疏挖产生的砂石等弃料须运送至预定的弃料场,可用于公益性事业,但不得向外出售。

八、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将竣工资料向我局报备。

辰溪县水利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