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搞潭溪污水处理站(辰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16 09:10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政〔2026〕1号

关于《辰溪县搞潭溪污水处理站(辰水流域

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洪水影响

评价报告》的批复

辰溪县飞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辰溪县搞潭溪污水处理站(辰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讨论和研究,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

辰溪县搞潭溪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龙泉岩乡龙泉岩村集镇搞潭溪右岸建设污水收集主管道及2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龙泉岩集中供水取水点拦河坝下游,坐标:E110°03'45.65",N27°50'7.33"),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厌氧生物膜池+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每座设计规模确定为80m3/d。

污水处理站尺寸61mx11.7mX2.0m(长X宽X高),污水处理站池顶高程136.80m,外侧新建毛石砼挡墙,挡墙顶宽1.75m,高6.0m,挡墙顶部高程138.00m,外侧坡比1:0.25。

二、《评价报告》提出的水文、洪水影响、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洪水影响的分析结论,同意辰溪县搞潭溪污水处理站在龙泉岩乡龙泉岩村集镇搞潭溪右岸建设污水收集主管道及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座的建设方案。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核的规模、位置、方案实施工程建设。

五、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洪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六、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渣土倒入河道内,以防影响河道行洪;如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河道的,施工完工后,要及时进行清理,恢复河道原状。

七、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将竣工资料向我局报备。

辰溪县水利局

2026年1月15日

                                                                                                                                                                                                                                                                                                                                                                                                                                                                                                                                                                          

    辰溪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