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安坪镇九岩坪村烂屋场机耕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20 11:20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政〔2025〕70号 

关于《辰溪县安坪镇九岩坪村烂屋场机耕桥

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辰溪县安坪镇九岩坪村村委会:

你单位申报的《辰溪县安坪镇九岩坪村烂屋场机耕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湘水电政〔1992〕第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讨论和研究,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

辰溪县安坪镇九岩坪村烂屋场机耕桥工程位于辰溪县安坪镇九岩坪村,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0°3’23”、北纬27°51’51”。根据实际情况,为了满足农业机械耕作需求、方便当地居民,新建一座2X13m 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桥。机耕桥全长28.86m,桥面净宽3.5m。

二、《评价报告》提出的水文、洪水影响、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洪水影响的分析结论,同意在搞潭溪辰溪县安坪镇九岩坪村段建设机耕桥。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核的规模、位置、方案实施工程建设。

五、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洪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六、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渣土倒入河道内,以防影响河道行洪;如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河道的,施工完工后,要及时进行清理,恢复河道原状。

七、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将竣工资料向我局报备。

辰溪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20日

辰溪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