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罗子山水库管理所延续取水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0-09 09:52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政〔2025〕64号

关于辰溪县罗子山水库管理所延续

取水许可的批复

辰溪县罗子山水库管理所:

你们提出的关于办理辰溪县罗子山灌区取水工程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取水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核验,同意辰溪县罗子山水库管理所延续取水,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辰溪县罗子山水库管理所取水许可证编号为(D431223S2021-0149),年许可水量为620万立方,取水地点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罗子山瑶族乡桂林村罗子山水库下游,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0°26′33.00″,北纬27°40′57.00″,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用水。

二、你公司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水表或电表等取水计量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取水计量设施管理,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三、你公司应按照现行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四、你公司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11月份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服从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调度。

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否则以注销处理;在有效期内,取水权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动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若本项目的取水点、取水量、取水用途、退水方式、取水方式等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辰溪县水利局

2025年9月30日

                                                    

辰溪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