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塘田村等3个工程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9-09 10:18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政〔2025〕33号

关于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塘田村等3个工程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的批复

辰溪县苏木溪塘田村民委员会、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你们提出的关于办理苏木溪瑶族乡塘田村供水工程、苏木溪瑶族乡小溪村供水工程、苏木溪瑶族乡 田坳村供水工程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取水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核验,同意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3个工程项目延续取水,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各工程项目的取水情况

苏木溪瑶族乡3个工程项目取水情况表

序号

取水权人名称

取水工程(设施)

名称

取水地点(经纬度)

许可证编号

取水权人代码

水源

类型

年取水量(万m³)

取水用途

1

辰溪县苏木溪塘田村民委员会

苏木溪瑶族乡塘田村供水工程

经度:110.47111000

纬度:27.72805600

D431223S2021-0019

54431223ME1206095H

地表水

1.45

生活用水

2

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苏木溪瑶族乡小溪村供水工程

经度:110.49778000

纬度:27.75138900

D431223S2021-0020

54431223ME12065381

地表水

0.27

生活用水

3

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苏木溪瑶族乡供水工程

经度:110.49805500

纬度:27.70139000

D431223S2021-0018

54431223ME1206140J

地表水

1.27

生活用水

二、你们应在取水点设置卫生防护区,应切实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水源遭受人为影响;应定期监测水源地水源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节水管理,尽可能缓解水资源供需的矛盾;严格监测取水水质,确保取水和净水处理工艺满足用水要求。

三、你们应按照当年实际取水总量,严格执行现行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及时缴纳水资源税;于每年12月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用水计划,并严格按照经我局下发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我局批准。

四、你们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取退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

五、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办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到我局办理延续取水许可手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六、本单位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辰溪县水利局

2025年8月27日

                                            

辰溪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