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双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期)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07 10:13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政〔2025〕5号

关于《辰溪县双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期)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申报的《辰溪县双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期)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湘水电政〔1992〕第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讨论和研究,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

项目名称:辰溪县双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期):

地理位置:双溪河位于辰溪县北部,起源于辰阳镇颜家人村。流经辰阳镇原镇区汇入沅江。河道以上流域面积64.1km,干流长度22.0km,干流平均坡降11.7‰。项目位于双溪河辰溪县城段大致可分为两段,前段为上游段,自S250跨河公路桥下起,直到胜利桥下止,前半段河道较宽,两侧建有步道、景观树林等,长度约2.1km。

后半段为胜利桥至双溪河入沅江河口处,该段位置位于老城区,两侧建设有大量垂直浆砌石挡墙等,长度1.6km,下游入河口观澜桥处,设置有排洪泵站,汛期沅水水位上涨时,关闭双溪河闸门,通过泵站向沅水排水,保证城区不内涝。

本次行洪评价主要为河道清淤、生态护岸工程、污水管道工程对河道行洪能力影响评价。

因河道清除淤泥+建设生态护岸完工后,增加了行洪断面,生态护岸减少临水面糙率,未形成河道阻水,阻水率为0,2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双溪河K0+000-K1+600干流段水位较原来略微下降。

新建段污水管埋设河床以下,未改变河道行洪面积,对河道行洪能力无影响。

项目建设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对河势稳定基本无影响;工程建设运行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明显不利影响。

二、《评价报告》提出的水文、洪水影响、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洪水影响的分析结论。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核的规模、位置、方案实施工程建设。

五、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洪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六、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所有妨碍行洪的临时建筑物,清除施工弃料等妨碍行洪的物体,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七、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将竣工资料向我局报备。

辰溪县水利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