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沅辰水务有限公司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16 10:19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政〔2025〕7号

关于怀化沅辰水务有限公司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怀化沅辰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延续办理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延续取水申请,并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现批复如下:

一、怀化沅辰水务有限公司(大洑潭水厂)取水许可证编号为(D431223S2021-0028),年许可水量为11.68万立方,取水地点位于辰溪县修溪镇沅水大洑潭电站大坝上游1.3千米右岸,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0°16′39.65″,北纬27°58′54.96″,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

二、你公司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水表或电表等取水计量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取水计量设施管理,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三、你公司应按照现行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四、你公司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11月份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服从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调度。

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否则以注销处理;在有效期内,取水权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动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若本项目的取水点、取水量、取水用途、退水方式、取水方式等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辰溪县水利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