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前塘至苏木溪公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16 10:34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保〔2025〕1号
关于辰溪县前塘至苏木溪公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辰溪县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辰溪县前塘至苏木溪公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及水土保持方案文本(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辰溪县前塘至苏木溪公路改造工程起于辰溪县后塘瑶族乡前塘村,终于苏木溪乡集镇,全长15.431km,均为三级公路,设计车速为30km/h,设计路基宽7.5m,设计路面宽6.5m,双车道,属改建公路工程,项目占地27.81hm2(其中永久占地24.55hm2,临时占地3.26hm2)。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9.76万m³,填方5.81万m³,无借方,余方23.95万m³(其中11.91万m³石方运输送至辰溪县祥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12.04万m³运送至弃渣场进行回填)。本项目总投资6125.5万元,土建投资总计5524.04万元。项目于2025年1月开始施工,于2026年12月底完工,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1、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范围为27.81公顷。
2、同意标准等级为南方红壤丘陵区一级标准。
3、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4、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辰溪县属于湘资沅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土石方开挖,增加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5、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160.5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7.81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
2、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文件和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好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
4、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招投标文件,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有关法定义务
1、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2、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3、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辰溪县水利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