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岚鑫水业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16 10:32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政〔2025〕4号
关于辰溪县岚鑫水业取水许可申请的
批 复
辰溪县岚鑫水业:
关于你公司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申请等相关取水许可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审定的《辰溪县岚鑫水业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定稿)及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辰溪县岚鑫水业项目取水主要用于生产瓶装水和桶装水,年取水量为9.67万立方米,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口位于辰溪县火马冲镇万寿村境内,取水口坐标为北纬:27°53′08″,东经:110°14′42″。
二、你公司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严格执行退水要求。
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完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本取水工程验收申请相关资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四、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你公司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你公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以注销处理。
六、你公司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七、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1.辰溪县岚鑫水业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2.取水许可申请书(另附)
辰溪县水利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