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应急成品粮购销合作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1 11:48 信息来源: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规范我县应急成品粮的储备管理,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关于规范成品粮储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函〔2022〕20号)有关文件精神,成品粮政策性储备可以结合粮食贸易、加工企业实行先购后销、边购边销的方式动态轮换,结合我县实际,辰溪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辰溪县应急成品粮购销合作公开邀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邀请竞争概况
1.邀请模式
本项目面向辰溪县公开邀请1家成品粮购销企业或加工企业,购销县应急成品粮P5仓库大米300吨。
2.购销品种、质量标准及购销补贴费用标准
购销成品粮品种为小包装大米,具体品种:中晚米(中晚籼米、粳米、优质米均可,非早米),包装规格为50公斤/袋、25公斤/袋、10公斤/袋和5公斤/袋,大米质量标准为GB/T1354-2018三级及以上,且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购销补贴费用标准(包括:轮换、运输、装卸等费用)实行包干制,最高不超过480元/吨/年,以竞争成交结果为准。
3.邀请程序
报名(出示相关资料、证明、交保证金)→资格预审查→经营规模销售实力调查→公示通知资格合格企业→合作企业现场竞争→公示邀请成功合作企业;
4.邀请主体履约时间
本次竞价合作成交合同自成交之日起履约期一年,履约优良企业可以延期两年;
5.邀请竞争评审组
评审员4人,分别从县发改、县财政、县农发行、县粮油购销公司抽调人员组成。
6.邀请竞争监督组
监督员2人,从县发改纪检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需具备足够的经营能力,需达到其中之一条件:
①辰溪县粮食加工规模60吨/日以上企业(看现场规模及销售台账);
②辰溪县成品粮销售能力月均达到200吨的经销企业(看经销台账);
③辰溪县成品粮销售网点达到10家以上的经销企业(全县抽点调查验证)。
2.资质及信誉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括粮食经销类别;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内无犯罪记录,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3.邀请竞争要求
竞争成交企业两个工作日内交纳购销(轮换)成本的20%履约保证金,两个工作日内没有交纳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合作。(账户名称:辰溪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034 3122 3001 0000 0001 951,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辰溪县支行)。
三、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5日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辰溪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辰溪县锦滨镇花塘坪村);
联系人:许先生 13467941408。
3.报名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公章;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③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④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⑤企业法人代表银行征信报告;
4.合作邀请竞争时间
2022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2:00;
5.合作邀请竞争地点
辰溪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6.竞标方式
本次合作邀请竞争前需要进行前期资格合格审定、企业经营实力与诚信调查合格后,采用现场竞争履约价格方式(竞争企业递交履约价格,履约价格同等的,再次竞争递交履约价格,履约价格低的入围),经合作邀请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监督管理小组认定本次竞争会符合程序、公平和规定后确定合作合格企业。
四、社会投资主体选定方式及风险
成品粮购销合作资格公开邀请竞争辰溪县社会粮食贸易主体1家。①报名合格且报名企业只有1家的,由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确定为社会粮食贸易主体;②报名合格且报名企业为2家以上的,由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履约价格竞争的方式确定社会粮食贸易主体,并依法签订《辰溪县应急成品粮购销协议书》相关合同。确保经营行为符合协议约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经营贸易企业自己承担。
五、合作邀请公告的发布
本购销合作公告在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辰溪县应急成品粮购销协议书》
辰溪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