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应急管理局(湘怀辰)应急罚〔2025〕执法-19 号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7 09:29 信息来源:辰溪县应急管理局
辰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罚款 | 行政执法机关 | 行政处罚日期 |
(湘怀辰)应急罚〔2025〕执法-19 号 | 湖南省*阳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处罚 | 2025 年 5 月 7 日,辰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辰溪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223MB0R65829L)现场有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落实现场监护和未配备灭火器,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情况。2025 年 5 月9 日,辰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向我局移交相关违法线索。2025 年 5 月 13 日,我局依法组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向*,阳*华,证件号码为 18130624047,18130624036 依法对辰溪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一、辰溪县民政局于 2025 年 2 月 5 日与湖南省*阳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项目施工合同书,由湖南省*阳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MA4T1R1R72)承包辰溪县示范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二、存在的问题:1、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落实现场监护;2、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李*)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属实;三、我局核查当日已配备灭火器,聘请了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并安排现场监护人员。我局执法人员当日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湘怀辰)应急现记〔2025〕执法-1 号,该文书由辰溪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法人代表廖*林签字确认。(湘怀辰)应急责改〔2025〕执法-1 号,责令湖南省*阳诚建设有限公司在规定日期内达到有关要求,现场管理人员朱*文以签字确认。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 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相应
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七条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 格,上岗作业 的”的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的规定。 |
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辰溪县应急管理局 |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