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12-30 09:01 信息来源:辰溪县卫生健康局
辰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主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辰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①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②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④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辰溪县卫生健康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1、办公室(人事股) 、2、规划财务信息股、3、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保健办公室)、4、药政股(医改办公室) 、5、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办、职业健康服) 、6、基层卫生和老龄健康股、7、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8、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监督股)、9、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辰溪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辰溪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97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0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5771.4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5244.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追加指标款未做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973.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95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5244.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追加指标款未做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3.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26万元,占1.10%,卫生健康支出10764.50万元,占98.09%,住房保障支出88.95万元,占0.8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13.2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1.97%,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08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3.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660.4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79.00万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防治45万元、爱卫办3万元,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处理20万元,卫生核算中心工作经费11万元;乡镇卫生院支出7597.39万元,主要用于拨乡镇卫生院7597.39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20.6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能力提升327.3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346万元,困难地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岗位津贴147.3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94.80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监护奖励194.8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968.68万元,主要用于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及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968.6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3.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60万元,上升24.22%,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00万元,拟召开11场会议,人数477人,内容为全县迎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基层公卫、清廉医院、综治民调、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会议、全县卫健系统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等;培训费预算3.00万元,拟开展10场培训,人数477人,内容为全省健康统计工作视频培训、“湖南省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智能信息系统”应用操作培训、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等;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5.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973.71万元,基本支出1313.24万元,单位项目支出9660.4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