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食品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6 15:59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3号

2025年3月,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对我县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批次中2批次的抽检信息及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环节

抽样日期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检验

结论

抽检组织机构

抽检机构

1

辰溪县果果水果店

流通

2025-03-24

金柚

农残(氯唑磷)

不合格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

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

餐饮

2025-03-24

红辣椒

农残(噻虫胺)

不合格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上述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验报告分别送达给当事人,并责令各当事人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分别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见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食品名称

检验报告送达日期

调查及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行政处罚日期

处罚情况

1

辰溪县果果水果店

金柚

2025-04-17

2025年3月15日,当事人由代理采购人员刘金志从长沙红星水果批发市场以330元/件(12个/件)购进2件金柚,除卖给抽检公司8个用于抽检,12个销售出去,剩余4个在市场执法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了销毁,涉案该批金柚货值金额740元,即违法所得740元。

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涉案食品时未按照要求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未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能说明进货来源。

2025-06-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

红辣椒

2025-04-17

2025年3月23日,当事人(谭述豪,即为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提供食材的经销商)将涉案红辣椒210斤,以4.26元/斤的价格销售给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涉案货值894.6元,即违法所得894.6公斤。

对当事人食品经营资质及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1、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在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2、当事人2025年3月23日从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购进的210斤涉案批次红辣椒,未建立采购台账,未能提供涉案批次红辣椒的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025-06-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