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7月份-8月份)食品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公示(1)

发布时间:2024-11-18 09:24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4年12号

  

2024年7月-9月,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第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检,其中2批次不合格,其抽检信息及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环节

抽样日期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检验

结论

抽检组织机构

抽检机构

1

辰溪县黄溪口镇火辣泡菜店

流通

2024-07-22

芒果

农残(吡唑醚菌酯)

不合格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

2

辰溪县育才学校食堂

餐饮

2024-09-11

红椒

农残(噻虫胺)

不合格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

现将上述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食品的监督检验报告分别送达给当事人,并责令各当事人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分别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见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食品名称

检验报告送达日期

调查及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行政处罚日期

处罚情况

1

辰溪县黄溪口镇火辣泡菜店

芒果

2024-08-27

2024年7月21日当事人从怀化佳惠农产品批发市场以6.4元/公斤购进12公斤芒果,除以10元/公斤进价卖给抽检公司3公斤用于检测,损耗1.5公斤,其余7.5公斤均以10元/公斤价格销售出去,货值金额105元,即违法所得105元。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向我局调查办案人员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当事人在采购前述涉案食品时未完全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查验义务,未索取并留存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024-11-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辰溪县育才学校食堂

红椒

2024-10-18

2024年9月10日当事人从怀化市山海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6.4元/公斤采购141.5公斤红椒,用于菜品加工使用,至案发时,上述涉案红椒已全部用完,当事人在购进涉案红椒时已建立了食品入库登记台账,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完整索取并留存了涉案红椒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包含涉案红椒农药残留量合格检测记录),完整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向我局调查办案人员积极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消除安全隐患,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或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并且,当事人在采购涉案红椒时完整索取并留存了涉案红椒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包含涉案红椒农药残留量合格检测记录),完整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免于处罚(2024-11-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