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307)
发布时间:2023-08-01 16:08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辰)市监处罚〔2023〕10号 | 辰溪县雅琪工作室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案 | 辰溪县雅琪工作室 |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香莎芭野姜精华油(加强型)”共购进5瓶,进货价208元/瓶,销售价298元/瓶,剩余2瓶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香莎芭蓝精灵修护精华油”共购进3瓶,进货价208元/瓶,销售价298元/瓶,剩余1瓶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维怡美海藻修复面膜”购进了12袋,进货价68/袋,销售价98元/袋,剩余4袋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歌兰地基地紧致赋活套”共购进3套,进货价980/套,销售价1880元/套,剩余3套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歌兰地眼周紧致修护套”共购进2套,进货价580/套,销售价998元/套,剩余1套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上述化妆品都是从长沙购进,当事人未能提供化妆品购进票据,无销售使用记录。截止到案发之日,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总金额7924元,无违法所得。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