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308)

发布时间:2023-09-04 16:10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辰)市监处罚〔2023〕64号 辰溪县宏华华玲日化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案 辰溪县宏华华玲日化店 经调查,涉案化妆品LANVIN浪凡玫瑰传说香水中文名称为浪凡玫瑰传说女士香水,BENEFIANCE资生堂抗皱晚霜中文名称为资生堂盼丽风姿活力晚霜,皆无中文标签。当事人于2023年5月18日从长沙高桥大市场的湖南宝丽金日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进了上述涉案化妆品,浪凡玫瑰传说女士香水购入3瓶,已销售1瓶,库存数量2瓶,购进单价138元/瓶,销售单价298元/瓶;资生堂盼丽风姿活力晚霜购入2瓶,未销售,库存数量2瓶,购进单价285元/瓶,销售单价368元/瓶。当事人购进上述化妆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和保存相关凭证。上述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298元/瓶×3瓶+368元/瓶×2瓶=1630元,当事人销售上述化妆品违法所得共计298元/瓶×1瓶=298元。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8日  
2 (辰)市监处罚〔2023〕10号 辰溪县雅琪工作室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案 辰溪县雅琪工作室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香莎芭野姜精华油(加强型)”共购进5瓶,进货价208元/瓶,销售价298元/瓶,剩余2瓶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香莎芭蓝精灵修护精华油”共购进3瓶,进货价208元/瓶,销售价298元/瓶,剩余1瓶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维怡美海藻修复面膜”购进了12袋,进货价68/袋,销售价98元/袋,剩余4袋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歌兰地基地紧致赋活套”共购进3套,进货价980/套,销售价1880元/套,剩余3套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歌兰地眼周紧致修护套”共购进2套,进货价580/套,销售价998元/套,剩余1套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上述化妆品都是从长沙购进,当事人未能提供化妆品购进票据,无销售使用记录。截止到案发之日,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总金额7924元,无违法所得。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0日